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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日报/2025 年/12 月/29 日/第 007 版专版
立法破解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管难题
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就《滨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出台访市司法局X组
书记、局长刘振勇
记者: 《滨州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已经滨州市人民政府第 21 号政府令公布。请问该《办法》出台有哪些必要性?
刘振勇:近年来,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发展迅速。据不完全统计,截至 2024 年,全市现有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主体 1800 余家,设备 5300 多台,覆盖 1500 多个居民小区。与此同时,该行业也存在着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经营行为不规范、水质安全有漏洞等问题。由于国家和省级层面尚未出台专门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法律法规,导致有关部门在开展监管工作时缺乏明确依据。为切实保障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亟需出台本《办法》 。
记者:请介绍一下该《办法》出台的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