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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2025 年/8 月/5 日/第 005 版文件
关于《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
——2025 年 3 月 24 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
全会上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局长 黄水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就《福建省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草案) 》(以下简称《条例(草案) 》)作如下说明。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X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X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6 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考察时强调,福建要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上闯出新路。 X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2021 —2035 年)》和国务院印发的《“ 十四五”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健全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因此,开展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地方立法,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X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也是提高我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迫切要求。近年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知识产权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突出争优争先争效,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我省陆续出台 《福建省贯彻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 (2021—2035 年) 〉的实施方案》《福建省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 十四五” 规划实施推进计划(2022—2023年) 》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连续两年在全国考核中获评优秀等次,形成一些好经验,有必要通过地方性法规固化下来。同时,认真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考察借鉴浙江、广东、上海等先进地区和已出台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省市的好做法,研究提出具体举措,纳入《条例(草案) 》,以更好激励创新、赋能发展,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