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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科技报/2025 年/10 月/14 日/第 B06 版学术
金融审计与金融监管关系论述
南京审计大学 胡佳韵
一、金融审计
依据审计署官方网站披露,金融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中央银行及其他金融监管机构、国有或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贯彻落实重大政策措施的情况以及上述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进行的审计监督。
金融审计通过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审计监督,密切关注各项金融活动、各个金融市场和各类金融风险,促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揭示阻碍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推动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反腐,从而实现维护安全、防范风险、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
二、金融监管
金融监管是指国家或者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相关活动实施的监控,管理和规范的一系列行为和制度安排。监管部门就像是金融市场的超级“ 质检员”,它不仅会制定规则,规范化各种金融活动,还会对各种金融活动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监管部门就会进行相应的处罚。比如,如果某银行违反了监管机构规定的存款准备金规定,情节严重的,监管机构会对该银行进行通报批评甚至罚款。
金融监管的主体涉及相关监管部门如中央银行,证监会等,各大金融机构也是金融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管部门作为一种上级部门,依据法律对各金融机构的各类金融活动进行监管,行使法律权利。各金融机构根据法律要求,设立合规管理部门,对自身的金融活动进行监管。金融机构之间也可以互相监管,确保各种金融活动合法合规,共同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联系与区别
(一)联系
1.职能目标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