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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怎么确定拟提拔干部人选
干部选任,只有看到最终的正式发文,才算可以把心放到肚子里。干部选任,从动议、推荐、到考察,走完了这些程序,组织部会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考察对象的拟任人选和意见。
确定最终的人选,是这个环节的主要任务。
需要指出的,干部选任一般都会和干部交流结合在一起开展。这个单位提拔一个到别的单位去任职,别的单位交流一个到这个单位。组织部折腾一次,基本上不会只动几个岗位的。
组织部要先过部长这一关。一般情况下,组织部相关处室在考察工作结束后会向组织部长汇报相关情况。如果考察过程中,一切顺利,没有特殊的情况,一般情况下,会按照前期酝酿和动议的情况来形成上会材料。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有同志个报出现了问题,或者纪委接到线索明确的信访举报又查实了,那最终人选就会出现一些变数。
出现这种情况,有几个方案。一种是按照没有合适人选处理,原有确定的岗位就空缺处理。另一种是去其他单位重新考察一批。比如,组织部管理的干部分布在50家单位和地区,这次考察对象只在5个单位产生,如果这些考察对象出现了其他问题,那组织部可能会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再去其他45家单位中选几个进行考察,补充几个考察对象。除此之外,还有可能从现有成熟的干部中调整到原来空缺的岗位。
在这个过程中,决策的程序非常重要。责任处室拿出初步意见,报分管部领导,分管部领导向部长汇报,部长同意后召开部务会形成上会材料。在这个环节中,责任处室处长和分管部领导意见很重要,他们是拿初步意见的。没有问题时候,就按照以前确定的人选,如果有问题了,他们就要拿出补充的人选,这个时候,就会有幸运儿出现了。
主要领导的意见最重要。组织部意见统一了之后,部长就会向主要领导进行初步汇报。如果和初步确定的方案一致,组织部会拿着这个方案征求相关领导意见,并形成上会材料,很快就会组织X委会议研究通过一批干部的人选。这个环节,如果主要领导有了新的想法,组织部的前期工作就需要重新调整。比如,在选任过程中,有某个干部在某个事情中表现很好,主要领导也会指示组织部对该干部进行考察,纳入此次调整之中。干部这种事,动一个就动一大串,所以组织部很多工作有可能要重新开展。
其他常委的意见很重要。其他领导如果想要推一个人,不一定能推得上,而是必须要主要领导同意。但是,如果,他们不同意某个人,那么无论是会前还是会上,明确的反对意见必然会造成该干部提拔的暂时搁置。这也是为什么《人民的名义》里面,祁同伟千方百计讨好李达康,因为李达康是常委,他的一票同意只是11票中的一个,但是他的反对,就足以让他的提拔梦完全破碎
所以,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千万不要得罪常委和X组成员。
一切搞定之后,组织部会根据各方的意见形成上会材料。X委会通过之后,就意味着万里长征已经走完了99步了。
还差的一步,是公示。
干部拟任人选明确了,需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千万不可小看这个公示期,无数同志就倒在黎明之前。
有放松了,意味万事大吉了,出去喝酒的被举报的。还有因为公示后,继续有信访举报,公示期结束后也没有查清的,最后不了了之的。
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既然选择了走这条路,那么一直都要如履薄冰、战战兢兢,小心,方可驶得万年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