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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意见(共50条)
一、自我批评意见(20条)
1.理论武装的系统性、深度有待加强。虽然能够按时参加集体学习,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对X的创新理论,特别是关于“国之大者”与“民之关切”相统一的深刻内涵理解不够透彻。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将理论学习成果有效转化为谋划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办法上还有差距。例如,在研究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时,未能充分运用新发展理念进行前瞻性思考和系统性规划。
2.政绩观存在偏差,重显绩轻潜绩。在工作中有时存在急功近利思想,过于关注短期、易见成效的工作,对打基础、利长远的基础性工作投入精力不足。例如,在撰写向上级报送的综合性报告或经验材料时,偶有为了追求“亮点”而忽视数据真实性和工作实效的情况,校对审核把关不严,出现过低级错误,影响了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改革创新意识不强,攻坚克难锐气不足。面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如基层治理现代化、智慧民政建设等,习惯于凭经验、按老办法办事,缺乏“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存在畏难情绪,主动探索破解之道的勇气和办法不多。例如,在推进社会救助精准化改革中,对如何利用大数据实现“政策找人”思考不深、行动不快。
4.群众工作能力有待提升,宗旨意识树得不牢。虽然身处服务群众的第一线,但“坐在办公室都是问题,走进基层全是办法”的理念践行不到位。下基层调研有时存在“走马观花”现象,与困难群众、服务对象面对面、心贴心交流不够深入,未能全面、精准地掌握他们的所思所想所盼。在处理信访诉求时,有时满足于程序性办结,未能深挖问题根源,做到“事心双解”。
5.斗争精神有所弱化,自我要求标准不高。随着工作年限增长,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在工作纪律、生活小节上有所懈怠。例如,偶尔因交通等原因上班迟到几分钟,未能时刻以X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检视自身言行。在工作状态上,有时缺乏“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如从前。
6.X性修养锤炼不够,抗压能力有待增强。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和复杂局面时,偶尔会产生焦虑、烦躁等负面情绪,未能始终以坚强的X性原则和积极乐观的心态去应对。特别是在处理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时,定力不足,容易被情绪左右,影响了冷静分析和科学决策。
7.工作统筹谋划不足,存在“前松后紧”现象。对于一些周期性、常规性工作,如年度工作总结、专项规划编制等,缺乏前瞻性和计划性,常常是“平时不烧香,临时抱佛脚”,导致工作仓促、质量不高,甚至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影响了整体工作节奏和效率。
8.反思复盘机制缺失,经验转化效能不高。工作完成后,习惯于“翻篇”,缺乏及时、深刻的总结反思。未能建立有效的“复盘”机制,从成功中提炼经验、从失误中汲取教训,导致一些同类问题反复出现,制约了个人能力和工作水平的螺旋式上升。
9.担当作为的魄力不足,存在求稳怕错心态。在一些需要拍板决策的关键时刻,有时顾虑过多,担心出错担责,显得不够果断,错失了一些推动工作突破的良机。例如,在引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服务项目时,因担心监管风险而犹豫不决,推进速度较慢。
10.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形式主义苗头。有时过于注重工作的“形式感”和“仪式感”,而忽略了工作的实际效果和群众的真实感受。例如,在组织一些面向基层的培训或活动时,过分追求场面和流程的完美,而在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上下的功夫不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