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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及国资委关于外部董事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经市国资委委派,担任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同时兼任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资委关于外部董事履职的有关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董事会“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的功能定位,认真履行外部董事职责,忠实维护出资人和公司合法权益,积极参与董事会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多角度审视和制衡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理性、高效决策,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2025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公司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履职情况
(一)强化ZZ引领,提升履职站位。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用X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ZZ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X的建设的重要论述,牢记“国之大者”,切实增强作为外部董事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关键时期的重要定位,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要求,增强履职的ZZ自觉和责任担当。三是深入学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系统学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外部董事制度等规定,特别是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过半数为外部董事”的法定要求,准确把握外部董事的法定职责、履职边界和忠实勤勉义务,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认真参与决策,发挥制衡作用。一是认真出席董事会会议。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2次,本人全部出席,出席率100%。会前认真研读会议材料,深入分析议案内容,主动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情况,做好充分的履职准备。会中积极发言、独立判断,对重大事项充分发表意见,全年共审议各类议案58项,涉及公司战略规划、年度预算、重大投资、产权变动、薪酬考核、内部控制等方面,投出赞成票53项,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后投票5项。二是积极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责。作为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8次,审议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议题,督促公司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重大风险防控,形成委员会决议和会议纪要报董事会参考决策。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会议6次,参与审议经理层年度薪酬方案、绩效考核方案、任期激励方案等,推动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三是独立客观发表意见。对涉及公司重大利益的事项,坚持原则、审慎判断,敢于提出不同意见和建设性建议。全年对5项议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见,包括投资项目风险评估、关联交易定价、内控制度完善等方面,均被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