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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长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决策部署,总结前期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推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再上新台阶。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整治提升思想根基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认清重大意义,增强行动自觉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不是一件小事,而是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大事,我们要深刻认识其重大意义,从而主动积极地投入到这项工作中。一是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农村人居环境直接影响着农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着垃圾乱堆、污水横流、厕所简陋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农村的村容村貌,更对农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不便和困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就是要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他们在干净、整洁、舒适的环境中生活,提升他们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推动发展的重要举措。良好的农村人居环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的产业发展、乡村旅游等都需要良好的环境作支撑。一个整洁优美的农村环境能够吸引更多的投资和游客,促进农村产业的升级和发展,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提升形象的关键途径。农村是我县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人居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县的整体形象。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可以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的乡村,提升我县的对外形象和知名度,为我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正视当前问题,激发整治动力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这些问题是我们前进的障碍,也是我们激发整治动力的源泉。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我县各乡镇(街道)之间、村与村之间的整治工作进展存在较大差距。一些乡镇(街道)和村庄整治工作成效显著,环境面貌焕然一新;而部分乡镇(街道)和村庄整治工作进展缓慢,问题依然突出,甚至存在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的现象。二是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还存在短板。部分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不足,垃圾处理不及时;一些村庄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污染了土壤和水源;农村厕所改造进度缓慢,卫生条件较差,与农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三是长效机制不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来保障。但目前我县部分村庄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存在着“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一些地方重建设、轻管理,导致整治成果难以巩固。四是群众参与度不高。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离不开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但目前部分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意识还比较淡薄,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认为整治工作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主动参与整治的积极性不高。
(三)把握发展机遇,抢占工作先机
当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我们要敏锐把握这些机遇,抢先一步,赢得工作的主动权。一是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国家和省市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加大了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力度。我们要积极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为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二是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我们要借助乡村振兴的东风,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三是农民群众需求日益迫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强烈,对农村人居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他们迫切希望改善自己的生活环境,过上更加舒适、健康、幸福的生活。这为我们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群众基础和动力源泉。
(四)明确目标任务,找准努力方向
目标是前进的灯塔,只有明确了目标任务,我们才能找准努力的方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总体目标:到2025年底,全县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生活污水治理率显著提高,农村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建立,农民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文明素养明显提升,打造一批美丽宜居的示范村庄。具体任务:在垃圾治理方面,要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体系全覆盖,建立健全垃圾处理长效机制。在污水治理方面,要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解决人口集中区域的污水治理问题。在厕所革命方面,要加快推进农村厕所改造,提高卫生厕所普及率,加强厕所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在村容村貌提升方面,要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整治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打造整洁、有序、美观的村庄环境。阶段要求: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从现在起至9月底为集中攻坚阶段,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补齐基础设施短板;10月-11月底为巩固提升阶段,重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12月份为全面提升阶段,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全面改善和优化。
二、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整治提升强大合力
责任是落实工作的保障,只有把责任压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每个人,才能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同配合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各部门要明确自身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县农业农村局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负责制定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二是住建部门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县住建局要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垃圾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治理能力;指导农村厕所改造工作,确保改造质量和效果。三是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县环保局要加强对农村环境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污染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监督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污染物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开展农村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提供科学依据。四是其他部门各负其责。县财政局要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资金投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县自然资源局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的土地规划和审批工作;县文旅局要结合乡村旅游发展,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二)压实乡镇责任,发挥主导作用
乡镇(街道)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要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推动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一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乡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分工。方案要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力量,集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对村庄垃圾、污水、厕所等问题的整治,改善村容村貌;指导和督促各村做好环境保洁和设施管护工作;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各村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对工作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村要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要进行表彰奖励,总结推广其经验做法。四是做好群众动员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通过召开村民大会、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
(三)落实村级责任,激发内生动力
村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最基层单位,要落实好村级责任,充分激发村级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内生动力,推动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一是发挥村X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村X组织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带领村“两委”班子和X员干部积极投身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X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整治行动,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共同参与。二是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要建立健全村民自治机制,通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让农民群众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策、实施和监督中来。制定村规民约,明确村民在环境整治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村民的行为。三是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