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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X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迅速行动起来,以高度的ZZ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下面,我讲六个方面的意见。
一、绷紧安全之弦,深刻认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重大意义
安全是发展的基础,稳定是繁荣的前提。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不是一项普通的工作任务,而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到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ZZ任务。我们必须站在讲ZZ、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是守护群众生命安全的必然要求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是我们X始终坚持的根本立场。自建房作为群众居住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每一位居民的生命安危。近年来,各地频发的自建房坍塌、火灾等事故,造成了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给无数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我们身边也存在一些自建房安全隐患,比如部分自建房建设年代久远,结构老化;有的擅自加层、改扩建,改变了房屋的承重结构;还有的将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租住等多种用途,人员密集,消防等安全设施不完善。这些问题就像一颗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威胁到群众的生命安全。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就是要把这些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群众筑牢生命安全的“防护墙”,让全县人民能够住得安心、过得放心。
(二)是推动县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自建房大多分布在城乡结合部、集镇等区域,很多还用于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个体工商户经营、出租居住等。如果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不仅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还可能引发安全事故,导致企业停工停产,甚至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同时,不安全的自建房区域往往环境杂乱,基础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县域的整体形象和投资环境。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能够规范城乡建设秩序,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为小微企业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空间,吸引更多的投资和人才,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应有之义
社会和谐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也是我们开展各项工作的基本前提。自建房安全问题涉及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好,容易引发群众的不满和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对待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彻底整治,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回应群众的合理诉求,让群众感受到X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正视存在问题,准确把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严峻形势
近年来,我县在自建房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县自建房安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存在不少突出问题。
(一)建设源头不规范问题突出
一方面,部分自建房业主缺乏基本的建筑知识和安全意识,在建设过程中不按规范设计、不按标准施工,随意更改建筑结构和使用功能。有的为了节省成本,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导致房屋质量得不到保障。另一方面,农村自建房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规划审批和设计施工,建设过程缺乏有效的监管,存在“无审批就建、无设计就盖、无资质就干”的现象,很多房屋存在结构不合理、基础不牢固等先天性安全隐患。
(二)使用过程不合理现象普遍
在自建房使用过程中,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使用功能的情况十分常见。一些业主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将居住用的自建房改造成民宿、农家乐、小作坊、出租房等,大量增加人员居住和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为了增加使用面积,擅自加层、扩建、搭建附属设施,导致房屋荷载过大,超出了原有的设计承载能力。此外,部分自建房内电线私拉乱接、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突出,存在极大的火灾和安全疏散隐患。
(三)监管体系不完善短板明显
在监管层面,存在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协同配合不紧密的问题。虽然我们有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参与自建房安全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或者相互推诿、监管缺位的情况。同时,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特别是基层乡镇(街道)缺乏专业的建设和安全监管人员,对自建房建设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难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此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还不够完善,对自建房建设、使用、管理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约束还不够严格,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正。
三、明确目标任务,精准锚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方向路径
根据国家和省、市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本次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排查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台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及时进行整治,消除重大安全风险,建立完善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具体要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全面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要对全县范围内所有自建房进行拉网式、地毯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栋。排查范围不仅包括城乡居民自建的用于居住的房屋,还要包括用于生产经营、出租、公共服务等用途的自建房,以及擅自改变用途、加层扩建的自建房。排查内容要涵盖房屋基本情况(如建设年代、结构类型、建筑面积、层数等)、建设手续情况(如是否经过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使用情况(如用途、居住人数、经营项目等)、安全状况(如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地质安全等)。要建立详细的排查台账,对每一栋自建房的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白。同时,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排查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为后续的整治工作提供准确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