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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研讨交流发言:学深悟透强本领,笃行实干担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依据。作为市纪委常委,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核心要义,是精准履职、强化监督的基础。《条例》对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细化和规范,其内容涵盖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等关键领域,对我们的日常工作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通过深入学习,我对《条例》的核心要义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借此机会,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把握《条例》核心要义
(一)明确监察职责定位,强化ZZ监督。《条例》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强调了ZZ监督的重要性。ZZ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关乎X和国家事业发展的ZZ方向。我们要聚焦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强化对各级X组织和X员干部贯彻落实X中央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确保各级X组织和X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X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要善于从ZZ上看问题,对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和查处,以有力的ZZ监督保障X的路线方针政策和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
(二)规范监察权限行使,确保权力依法运行。监察权限是监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手段,《条例》对监察权限的行使进行了严格规范。从谈话、讯问、询问等常规措施,到留置等特殊措施,《条例》都明确了适用情形、程序要求和审批流程。这就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行使监察权限,做到依法、规范、精准。坚决杜绝随意扩大或滥用监察权限的行为,防止权力异化。每一项监察措施的采取,都要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通过规范监察权限行使,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既有效惩治腐败,又切实保障被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监察程序,提升监察工作质效。监察程序是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的重要保障。《条例》对监察程序进行了全面完善,从线索处置、立案调查到审理处分,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我们要严格遵循监察程序,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规范的监察程序有助于提高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案件出现问题。同时,完善的监察程序也是对监察人员的保护,促使我们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和风险。
二、对标对表,检视工作差距不足
《条例》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对照《条例》要求,结合我所分管的工作实际,深入查找,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需要我们认真加以改进。
(一)监督精准度有待提高。在监督工作中,虽然能够围绕X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但在监督的精准度上还有所欠缺。有时对一些问题的发现不够及时、准确,未能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监督方式方法上,还不够灵活多样,创新意识不足,部分监督工作仍停留在表面,未能真正做到精准发现问题、精准分析问题、精准反映问题、精准推动解决问题。这与《条例》所要求的精准监督还有一定差距,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监督方式,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监察措施运用不够规范。尽管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直强调要依法依规使用监察措施,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够规范的地方。例如,在个别案件中,对某些监察措施的适用情形把握不够准确,审批程序执行不够严格,文书使用不够规范等。这些问题虽然没有影响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但反映出我们在监察措施运用方面还存在漏洞和不足。《条例》对监察措施的适用和操作流程作出了详细规定,我们必须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规范监察措施的运用,确保每一项监察措施都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