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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之美的建构及其教学反思
三国ZZ家、文学家曹丕在《典论•论文》中写道,“盖文章,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指出公文乃治世之具,更是流传万代、永不磨灭的事业。提及公文,一般都会聚焦其“上传下达、左右联络”的实际功用,少有人注意其审美价值,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公文是否具有审美性?对这一问题的回答将直接关系到公文的写作。著名美学家朱光潜先生在《文艺心理学》中写道:“实用性与艺术性不是互相排斥而是相辅相成的。实用性的文章也要求能产生美感,正如一座房子不但要能住人而且要样式美观一样。”也就是说,“好”的公文是讲求美的,不仅要有合乎“美”的外在形式,更要体现“美”的时代精神。但是,由于一贯的认知局限,在公文教学过程中,未能将“美”的元素融合进来,难以让学生在学习中产生美的共识、共鸣和共情,从而影响课程育人成效。一、发现公文之“美”想要发现公文之“美”,首先要打破人们固有的“公文因其实用性和工具性从而与‘美’无缘”的刻板印象。从公文的实用性出发,体现作者“社会美”的审美理想。公元227年,蜀汉丞相诸葛亮率兵北伐,行前写《出师表》,“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让人动容;街亭失利,写出《后出师表》,以“臣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闻名于世。公文的真实性凝聚作者的审美创造。1931年,中国革命处于低潮,许多人悲观失望,毛泽东发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他预言中国革命,“是站在海岸遥望海中已经看得见桅杆尖头了的一只航船,是立于高山之巅远看东方已见光芒四射喷薄欲出的一轮朝日,是躁动于母腹中的快要成熟了的一个婴儿”,光明气象溢于纸上。公文形式的规整性体现作者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审美认识。1935年,中国工农红军经历千辛万苦到达陕北延安,人员数量从出发时的30万锐减至3万,损失高达十之八九。期间,毛泽东发表《论反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策略》,文中写道,“讲到长征,请问有什么意义呢?我们说,长征是历史纪录上的第一次,长征是宣言书,长征是宣传队,长征是播种机”,弘扬了满满的正能量。在教学过程中,向学生传达“公文之美”是一种具有公共性之美的特质,一种社会整体普遍认同的统一的价值观念,而不是带有显著个人烙印的审美体验。要在此认识的前提下,通过经典公文名篇的文本细读,让青年学子明白:公文不仅存在美,也需要美,更能表达美,要努力实现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统一。这样,不仅不会影响公文的实用功能,而且会增加公文的欣赏性、可读性,会更好地打动读者,提高表达效果。同时,突出问题导向,启发学生思考,“原来公文也有美”“公文为什么要美”“公文怎样写才美”,引导学生进一步理解“公文审美价值”特质,从而转变传统认知局限和偏见。二、理解公文之“美”公文之美具有公共性特质,与一般审美活动表现个体的情感、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