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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创新资源统筹和力量组织,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这不仅是对当前科技与产业融合趋势的准确把握,也是以科技创新为引擎、加速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性举措。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的深度融合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是关键,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是途径,构建与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则是这一过程的坚实保障。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的关键是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从“技术创新主体”到“科技创新主体”,企业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地位上升到了新高度,也成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企业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到产业化全过程的主体作用日渐凸显,2023年,我国企业研发经费占全国研发经费支出的比重接近80%,有效发明专利占比超七成,发明专利产业化率超过50%。
与当前科技创新发展需求相比,企业与高校院所协同合作因利益诉求不同存在困难,企业在应用导向科技任务中的主导权和参与度仍然不高,科技领军企业链主作用发挥不足,创新要素在高校院所和企业间双向流动不畅,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积极性不高,企业创新市场环境还有待完善。这需要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一是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建立培育壮大科技领军企业机制,大力培养龙头型和高速成长型科技领军企业,引领产业链上下游融通创新。健全支持高校院所服务企业的评价导向,深入推进市场导向的应用性基础研究。破除人才流动中的制度壁垒,打通高校院所和企业人才双向交流通道。二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的作用。推动重大研发任务更多由产业界出题,支持企业主动牵头或参与国家科技攻关任务,特别是支持有能力的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重大技术攻关任务。进一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