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湖南法治报/2025 年/12 月/6 日/第 012 版法治益阳
“ 益” 心向往处,躬身行动时
——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纪实
湖南法治报通讯员 王欣 许江南
从看得见的青山绿水,到关乎健康的食品药品,益阳市大通湖区人民检察院始终践行“ 公共利益守护者” 的使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围绕中心大局
守护绿水青山
紧扣大通湖区“ 两区一地” 建设奋斗目标,区人民检察院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发展大局,在关键领域展现检察作为。
“ 大通湖区水环境治理是‘ 一号工程’ ,也是生态发展的根基”。大通湖检察紧盯大通湖境内湿地、河流、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聚焦大湖水质提升、外来物种监管等持续加大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全年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 13 件,及时督促并协助监管部门清除外来入侵物种,近两年累计清理外来物种“ 加拿大一枝黄花” 3 亩、打捞水葫芦 2000吨,有力保护了本地生态平衡,守护了河道行洪通畅,保障了流域治理,助力全区“ 水草+” 生态转型发展。
11 月,大通湖区举办“ 全国露营大会”,面对这一文旅发展实践,大通湖检察主动将履职重点延伸至景区道路防护、大型活动场地等公共安全领域。通过督促整改道路设施老化、防护不足等安全隐患,消除文旅活动重点场地的安全风险,守护游客生命财产安全,为擦亮“ 洞庭之心 水草之都” 旅游名片筑牢安全底线。
聚焦民生关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