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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与法制时报/2025 年/8 月/22 日/第 002 版社会治理
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武功县检察院精心打造“‘ 3+益’ 生态环境检察” 品牌
本社记者 薛应军 高艳琪
“ 杨柳青青渭水平,生态优美绕邰城。” 2024 年 6 月 12 日,陕西省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法院、县水利局共同建立的渭河流域(武功段)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在该县芙蓉生态湿地正式揭牌。揭牌仪式上,武功县检察院X组成员、副检察长邵利利的主持词引人入胜。
这是雍州之境、古代邰城焕发新机、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一次重要活动,也是武功县检察院坚持“ 绿色优先,生态发展” 原则,精心打造“‘ 3+益’ 生态环境检察” 品牌,完善府院联动机制,以生态环境保护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举措之一。
据武功县检察院X组书记、检察长史盟献介绍,自 2022 年 4 月挂牌成立武功县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办公室,精心打造“‘ 3+益’ 生态环境检察” 品牌以来,该院已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案件 120 余件,通过办案挽回、复垦被占用的耕地 400 余亩,督促清理各类生活垃圾、固体废物 12.3 万余吨,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 5 公里。
三个机制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什么是“‘ 3+益’ 生态环境检察” 品牌?邵利利介绍,“‘ 3+益’ 生态环境检察”,即以公益诉讼为主线,整合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力量,使“ 四大检察” 融合履职,一体推动生态环境综合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实现以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具体如何运行?不妨先看看武功县检察院 2022 年办结的一起“ 督促整治农田倾倒垃圾违法行为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 年 11 月 3 日,武功县检察院接到 20 余名村民举报,该县普集街道兴城村有人违法向农田里倾倒建筑垃圾。收到线索后,武功县检察院立即组织检察干警赴现场查看,经过调查研判,于当日立案。两天后,武功县检察院向普集街道办送达立案决定书,建议将涉案农田上的垃圾全部清运。但普集街道办表示,涉案垃圾体量大,且未抓住违法行为人,其难以负担高昂清运费,可就地掩埋。
武功县检察院认为,涉案农田未采取防渗漏、防污染的环保措施,将垃圾就地掩埋并不能消除污染隐患,双方就整改方案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该院将该案可能涉及的非法破坏农用地线索移交给公安部门。后经县公安局调查发现,该案虽然不符合刑事立案标准,但是经过此次调查最终查实了倾倒垃圾的违法行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