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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治报/2024 年/12 月/30 日/第 001 版
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 护航人”
——徐州经开区法院多维度化解民营企业“ 急难愁盼”
本报通讯员 刘洋 林一川 吴婷
近年来,徐州经开区法院以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法治“ 护航人” 为工作目标,聚焦“ 诉前、诉中、诉后” 影响企业发展的司法堵点难点,深入开展“ 坚持六多六少,优化司法供给” 实践活动,全链条、多维度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让“ 法治元素” 成为企业“ 发展要素”,让法治化营商环境成为企业发展的“ 定心丸”。
注重前段引导,做实诉前服务
在审判工作中,徐州经开区法院审慎开展财产保全,多审保全依据,采用“ 活查封”“ 反担
保” 等灵活形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
在一起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中,申请人宿迁某猪业公司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人张某在徐州地区的生猪养殖场内的生猪 2333 头。法院在作出保全裁定后,申请人紧急反映相邻城市已出现猪瘟,如传播到徐州,生猪有可能一夜之间全部死亡,如果生猪死亡,保全物将不复存在,原被告双方的权益将会大大受损,希望法院协调立即将生猪进行变卖。
为了避免猪瘟产生的危害,徐州经开区法院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副主任潘子龙决定立即组织变卖,第一时间召集原被告双方进行谈话,努力让双方由对抗变成合作。在变卖过程中,潘子龙还对变卖的保证金缴纳、过磅称重等工作进行调解。为了精确生猪头数,潘子龙组织原被告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