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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2024 年/12 月/24 日/第 A07 版专版
乘风十载 做优优化营商环境功能 培育破产审判标杆地
——上海三中院、上海知产法院成立十周年工作纪实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是X中央、国务院交给上海的重要任务,也是
上海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必然要求。
2019 年 2 月 1 日, 全国首批三家破产法庭之一——上海破产法庭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上海三中院”)揭牌成立。
2021 年调整管辖范围后, 上海破产法庭管辖除浦东新区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管辖以外的本市破产企业(含执行转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依法高效出清“ 僵尸企业”,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和困境企业早获救治,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从而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 助力企业破茧重生
预重整是我国破产审判实践中探索的一项新事物。2022 年,上海破产法庭探索建立预重整制度,并致力于庭外重组和庭内重整的有序衔接,发挥破产保护和拯救作用,满足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
预重整制度如何发挥作用?记者了解到,经营遇到困难的企业好比病人,而预重整制度的作用便可以理解成病人在医院留观室接受适度的医疗救治。在进入正式重整程序前,企业可以申请开展预重整,法庭发挥司法指引功能与市场主导作用,降低企业直接进入重整程序可能面临的失败和破产清算风险。
“ 通过司法适度介入,流程保障、搭建协商平台,一方面鼓励债务人通过加强经营管理、善尽职责,维持或提高企业的重整价值,给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