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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整治第二阶段推进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是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特别是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的关键一步。在此,我谨代表县司法局,对市司法局法治调研督察科的同志们亲临我县进行现场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欢迎全县各部门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的同志们参加今天的会议。
刚才,市局的同志们已经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意见。我们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有三个:一是全面总结我县专项整治第一阶段的工作成效,客观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二是精准部署第二阶段的核心任务,明确工作方向和具体要求;三是进一步统一思想、压实责任,动员全县上下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全面提升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下面,结合会议主题和工作实际,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
自全市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以来,我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各部门积极配合,扎实开展了第一阶段的自查自清工作。可以说,第一阶段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后续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思想认识得到深化。通过前期的宣传动员和学习培训,全县各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在依法行政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文件合法是底线、内容高质量是追求、程序正当是保障”的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二是管理底数初步摸清。各部门对2023年以来本单位制发或牵头起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初步建立起管理台账,为后续的动态清理和集中整治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
三是风险隐患初步排查。在自查过程中,部分单位主动发现并纠正了一些程序不规范、内容不严谨的问题,清理、废止了一批与当前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不相符的“过期”文件,有效防范了潜在的行政和法律风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看到,第一阶段工作也暴露出我县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方面存在的诸多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这些问题,有些是长期积累的“顽疾”,有些是新形势下出现的“新症”,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下大力气加以解决。综合各单位报送的自查情况和我们日常掌握的情况来看,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在程序意识上,“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
部分单位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仍然存在程序“缺位”或“虚化”的问题。有的文件在出台前,未能按规定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或者征求意见流于形式;有的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内容,未经专家论证;有的未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核程序,甚至存在“先上会、后审核”的倒置现象;有的未经部门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不足。这些程序上的瑕疵,不仅影响了文件的合法性,也为后续的执行埋下了隐患。
二是在内容质量上,合法性与合理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文件内容与上位法,特别是近两年新修订的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存在抵触或不一致的情况。有的文件超越法定职权,违规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有的文件创设没有法律依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义务,或减损其合法权益;有的文件内容表述模糊、逻辑不清,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在实际执行中标准不一、难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