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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三甲骨伤专科医院安全生产百分制考核细则(科室与个人部分)
一、总则与依据
本细则适用于各骨科临床科室、手术室、康复治疗区、影像/放射科、药剂科及后勤保障科室。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及《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等制定。
考核对象为科室及科主任、护士长、安全员,科室和个人均实行百分制。每扣1分折合人民币500元。安全生产科每次检查发现问题后,按隐患等级酌情扣分:一般隐患扣1—2分,较大隐患扣2—5分,重大隐患扣5—10分,逾期未整改加倍扣分。
二、科室安全生产考核扣分项
科室初始100分,主要扣分项如下:
组织与责任制:未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落实“一岗双责”、无年度安全计划、无专兼职安全员、未每季度召开安全会议,一项扣5分。
档案与培训:安全生产责任清单、风险管控清单、培训记录、检查记录不全,一项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