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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2026 年/4 月/28 日/第 003 版要闻
践行“ 三项承诺”,恪守公平正义
——访省法院副院长危辉星
本报记者 张蓉 通讯员 宋朵云
法治浙江建设的 20 年,也是浙江法院细化落实、深化拓展“ 三项承诺” 的 20 年。
“ 努力做到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不公得不到保护。” 2006 年,面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 打官司难、执行难” 等问题,省法院作出“ 三项承诺”。
省法院X组成员、 副院长危辉星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20 年来, 浙江法院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先后以“ 八项司法”“ 三大机制”“ 四项建设”“ 强基固本工程” 等为抓手,推动“ 三项承诺” 在思想认识、贯彻执行、标准要求上不断深化,持续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推动办案最公正、效率最高、群众最满意成为浙江法院最鲜明的标识。
站在“ 十五五” 开局之年,浙江法院将一以贯之深化落实“ 三项承诺”,不断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实践路径,努力在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上展现更大作为。
一是聚焦群众需求,在优化诉讼服务上实现新突破。
全省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落实诉讼费减免政策,2025 年为经济困难群众减免诉讼费 2700 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 4800 余万元,并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效衔接,让司法关怀在共同富裕进程中发挥“ 托底” 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