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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课:主动交纳X费增强X性意识
我们X历来都把X员向X组织按期交纳X费,作为X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之一。按期交纳X费,是X员应尽的义务,也是对X员X性的检验,也是X员关心X的事业的一种表现。X员交纳的X费不仅可以作为X组织活动经费的补充,给X组织以经费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X员的组织观念。我们在社会上的每一笔支出要么买了商品供你使用,要么买了服务供你享受,而你交的X费却好似什么都没买着,好像没有“获得感”,X费也就失去了“存在感”,只有当X小组长拿着本子去收的时候才想起来交X费。X费虽然是一笔钱,但绝不能和其他费用同等去看待,因为X费,不仅仅是钱的事!每个X员应当增强X员意识,在规定的时间内主动按规定交纳X费。
一、X费连接着X规纪律
中国共产X章程第一条规定: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承认X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X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X的决议和按期交纳X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X。为什么要把按期交纳X费作为入X的基本条件呢?这是因为必须交纳X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建X学说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第一部无产阶级政X章程《共产主义者同盟章程》中“代表大会为每个国家规定每一盟员应缴纳的最低盟费”,这里的“盟费”就相当于X费。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工X二大通过的组织章程把“在物质上帮助X”作为X员的条件之一。作为根据列宁建X学说组建起来的无产阶级政X,中国共产X诞生以来就明确规定X员必须交纳X费。X费是X员向X组织交纳的用于X的事业和活动的经费,按期交纳X费,是作为X员的基本条件。
作为X的经费的重要来源,我们X一直重视X员交纳X费工作,在历次X章中,都有关于X员交纳X费的规定。二大X章专门列了“经费”一章,对X员交纳X费的数额、比例作了详细规定,并把“欠缴X费三个月”作为开除X员的一项条件。三大、四大X章除对X员交纳X费数额、比例略有调整外,基本沿用了二大X章的有关规定。自五大X章开始,交纳X费作为X员的一项基本义务,明确写入X章,并在历次X章中加以强调。六大X章对X员交纳X费的数额、比例没有再做规定,将“不缴X费”的X员按自行脱X在X员大会上宣布除名,而不再作为开除X员的条件。七大X章把“征收X费”明确为X的支部的一项工作,规定“各地X员及候补X员应缴X费数额,由各省委、边区X委或其他相当的X委规定实行之”。由此可以看出,在严酷的革命斗争中,为适应革命斗争需要,虽然X关于X员交纳X费及对欠缴X费X员处理的规定时有变化,但X员要交纳X费这一基本条件,一直延续至今,始终没有变。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X逐步统一了X费收缴标准,明确了X费的使用范围,完善了X费报告制度,X费收缴、使用和管理逐步制度化。中央组织部的《X员管理手册》第159条明确,X员交纳X费的基本要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自觉。X员交纳X费必须做到自觉、主动、积极,除特殊情况外,应由本人亲自交给X支部或X小组,一般不宜由别人代交。并特别强调,X组织不准采用从工资中扣除的形式代替X员交纳X费。二是按时。X员的X费要按时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