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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乡村运营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充分发挥乡村运营在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中的积极作用,加快引育与乡村产业发展相适配、乡村经营需求相契合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队伍,在现有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整村运营试点基础上,持续深化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制度改革,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持乡村经营理念,恪守X建引领、政府引导、村级主导、农民主体,市场运作、利益共享,底线思维、防范风险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多元化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模式,促进美丽乡村、美丽经济、美好生活有机融合,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二、目标任务
重点为具备条件、有发展意愿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片区联合运营主体,选拔引进一批兼具片区统筹能力、跨村协作水平与经营管理素养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助力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提升村级集体资产及片区公共资源经营管理效能,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培养、管理、激励全链条工作体系。
到2030年,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运营村达到20个,引育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20个、打造运营示范点20个、开展片区运营5个,培育乡村运营品牌10个;吸引返乡青年200人,带动就业1000人,引进项目20个,吸引投资2亿元;开展运营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显著提升,基本形成业态融合、多元赋能、价值转化、利益联结的乡村运营体系,实现培育一批能人、激活一片资源、壮大一方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发展目标。
三、实施内容
(一)单村运营优化提升
单村运营指在村级X组织领导下,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聘请主体,聘任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负责本村集体资源盘活、资产增值、产业培育、业态丰富等经营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原则,保障村集体与村民合法权益。鼓励经理人借鉴资源集中整合+品牌化运营+利益合理分配模式,结合本村实际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微旅游等业态,推动村集体经济向“实体化”转型。
(二)跨村联营创新实施
跨村联营指在同镇内或不同镇之间已配备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的乡村,现有经理人单独开展跨村联营,或不同乡村的经理人之间合作开展跨村联营,核心是依托现有经理人资源实现跨村资源共享与产业联动,破解单村发展“规模小、资源散、竞争力弱”的瓶颈制约。
1.机制构建:秉持共建共享原则,鼓励同镇或不同镇内已配备经理人的乡村,以集体资产、闲置资源、土地经营权等作价入股,建立资源共享、利益共分、风险共担的跨村联营机制,由现有经理人单独或联合牵头开展运营工作。
2.资源整合:遵循因地制宜原则,由参与联营的经理人共同梳理联营范围内产业、生态、文化、建筑等核心资源,编制资源现状图与可运营资源清单,建立动态更新的资源资产数据库。重点整合互补性强的特色农业资源、差异化的文旅资源,避免同质化竞争。
3.核心职责:重点推进跨村产业联动,开展文旅资源整合与主题旅游线路打造、特色农产品统筹与品牌培育、基础设施联合建设与物业协同运营等工作,推动各村从“单打独斗”向“抱团发展”转型;构建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协调平衡村集体、村民与运营主体的利益分配,建立纠纷调解机制,保障联营稳定运行。
(三)片区运营试点开展
片区运营指在划定的片区内,面向社会招聘新的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聚焦片区内资源统筹规划与系统性运营,核心是通过专职新聘经理人构建片区一体化运营体系。
1.组织架构:由镇政府牵头建立片区运营协调机构,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村书记为成员,履行统筹协调职责;片区联合运营主体(公司)由招聘的片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牵头组建,各村以集体资产、闲置资源等作价入股,镇政府与片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签订聘用协议,明确权责边界与考核标准。
2.规划编制:由片区农村集体经济经理人(团队)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