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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日报/2026 年/2 月/10 日/第 004 版要闻
关于福建省 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6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6 年 1 月 27 日在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福建省财政厅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 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与 2026 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 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 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X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助力各项工作奋勇争先、再上台阶,为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迈出新的坚实步伐提供有力支撑。
(一)2025 年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全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723.35 亿元, 增长 3%。 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148.7 亿元 (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 ,增长 1.1%。
省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71.49 亿元,增长 1.1%。省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604.73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一般债券安排的支出) ,下降 4.3%,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支出抬高基数。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1680.45 亿元,下降 13.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收。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971.63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长 5.3%。
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38.84 亿元,增长 42.7%,主要是将专项债务对应项目的专项收入从调入资金科目改列本级收入。省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79.66 亿元(含中央补助收入、上年结转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 ,下降 42.6%,主要是上年一次性支出抬高基数。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201.85 亿元, 下降 10%, 主要是厦门等地国企利润下滑以及上年省本级一次性收入抬高基数。全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43.48 亿元,下降 50%,主要是省本级和厦门支出减少。
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70.89 亿元,下降 14.2%,主要是上年个别省属国企一次性增加上缴利润抬高基数。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18.48 亿元,下降 48.5%,主要是部分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结转至 2026 年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2907.34 亿元,增长 6.8%。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2364.4亿元,增长 3.4%。年末滚存结余 3657.63 亿元。
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 1419.73 亿元,增长 9.2%。省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 11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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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增长 6.5%。年末滚存结余 1689.26 亿元。
5.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全省共发行政府债券 3344.49 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 156.96 亿元,新增专项债券 1973亿元,再融资债券 1214.53 亿元。全省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 726.3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全省政府债务余额 18918.79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4155.16 亿元,占 22%;专项债务 14763.63 亿元,占78%) ,严格控制在中央核定的限额之内。
省本级发行政府债券 78.35 亿元。其中:新增债券 38 亿元,再融资债券 40.35 亿元。省本级共偿还政府债务本金 13.69 亿元。截至 2025 年末,省本级政府债务余额 431.05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 73.61 亿元、专项债务 357.44 亿元) 。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变动,决算编成后再按规定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省人大批准的预算,接续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深入推进财政改革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为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提供有力支撑。
1.聚焦打好政策“ 组合拳”,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
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争取新增政府债务限额 2633 亿元,增长 17%,认真开展专项债券项目“ 自审自发” 试点工作,精准服务项目需求,为地方政府和重点项目提供资金支持。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125.5 亿元,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推动基础设施、战略产业发展,形成稳定的投资增量。统筹 148.43 亿元,支持铁路、公路、港口、民航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优化交通领域重大项目省市合作模式,做好漳诏公路扩容、厦漳泉城际铁路 R1 线等项目省级资本金筹措工作。统筹预算内投资资金 193.27 亿元,支持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农业发展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二是积极提振消费。坚持惠民生与促消费相结合,加强养老、医疗保障,实施育儿补贴制度,扩大学生资助补助规模,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和消费意愿。落实个人消费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拓展消费空间。 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 98.5 亿元, 落实 17.38亿元配套资金,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补贴申报流程,撬动更多大宗消费。统筹超长期特别国债设备更新资金 47.76 亿元,支持重点领域的设备更新项目以及高水平回收循环利用项目建设。福州市、厦门市、泉州市入选国家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厦门市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共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10 亿元。延续实施减半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下达 9 亿元,支持文旅供给体系建设,大力发展“ 文旅+” 产业,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加大文旅宣传推广力度。
三是积极稳定外贸。出台稳外贸增量政策,拓展外贸新业态、新市场、新渠道,帮助企业防风险、降成本,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下达 3.33 亿元,支持开展“ 福品销全球” 系列活动、发展跨境电商和拓展多元化市场,对企业设立海外仓、境外参展、运用外汇避险产品等给予补助。对纯保单融资和中小微外贸企业新获批银行贷款给予融资贴息, 1272 家外贸企业获得 344 亿元政策性优惠贷款支持。下达 2.38 亿元,加大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力度,对企业投保保费、资信调查服务费用等给予分档支持,对通过“ 单一窗口” 投保出口信保的保费予以全额补助。
四是积极推进财政金融协同。修订完善省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价办法,加快实施促进政府引导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 新组建 29 只基金, 推动构建 1300 亿元政府引导基金矩阵。推动设立 500 亿元规模社保科创基金,首期 200 亿元已签约落地。开展省级财政资金“ 拨改投”
试点,首期试点资金 9000 万元全部安排到位。下达 2850 万元,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正向激励,初步建成“ 政策有支持、资金有配套、业务有导向” 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下达 1.71 亿元,促进融资担保业务降费、扩面、增量,惠及 20.98 万户(次)小微企业、“ 三农”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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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一是优化科技创新管理制度。深入推进科技重大专项“ 揭榜挂帅” 等科研攻关体制,建立省级科技资金统筹协调机制,推动创新资源布局优化和运行效率提升。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机制。优化概念验证中心与产业技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管理,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链提供政策保障。下达 2000 万元,支持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带动 537 家科技型企业购买科技服务超 1 亿元。下达 1 亿元,持续推进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制度,选认 2231 名省级科技特派员,以“ 揭榜挂帅” 方式遴选科技特派团,服务农业特色和乡村振兴重点产业链。
二是保障创新平台建设。下达 8.96 亿元,支持 8 家省创新实验室有序运转,首批 4 家全部通过建设验收,海洋领域(鹭江)创新实验室挂牌成立。提高新一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出资额至 6000 万元,重点支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开展研究。下达 4400 万元,支持海洋负排放国际大科学计划落户我省。下达福厦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 1.71 亿元,推进沿福厦泉轴线科技创新走廊建设。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提高对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风险分担和补偿力度。投入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6641 万元,支持发现、遴选、培养基础研究青年人才。
三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出台研发经费支出奖补等 15 条措施,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税收优惠政策,全省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税费优惠政策减免超 1000 亿元。加力实施贴息补助政策,逐步扩大技改融资贷款规模至 500 亿元,叠加用好省级技改贴息与中央设备更新政策,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撬动社会资本投资 3714 亿元。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贷款从 80 亿元增加至 200 亿元,惠及 1506 家企业,着力降低专精特新企业融资成本。
四是加快推动产业创新。支持数智赋能,下达 1.2 亿元,推动数字经济产业集聚发展,加快重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开发利用。下达 3892 万元,加快首批次重点新材料推广应用,支持 14 家新材料企业发展壮大。落实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奖补政策,下达5778 万元,支持创新药械研发及产业化生产、应用基础平台建设。下达 2739 万元,深入推进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加快推广应用场景示范。下达 4579 万元,支持 95 个海洋渔业科技攻关项目,推动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推广。福州市、漳州市分别入围全国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试点城市、第三批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最高可获得 3 亿元和 1 亿元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3.聚焦投资于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是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始终坚持民生优先、注重投资于人,加大民生投入力度,全省民生支出 4766 亿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77.5%。 完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省与市县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担机制,提高省级财政对部分事项支出增量的分担比例,推动提高区域间均衡水平,强化市县基本民生财力保障。健全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资金保障、动态监测、协同配合、信息公开” 四项工作机制,下达 143 亿元,推进 30 个项目落地见效。
二是有效落实就业优先战略。出台扩大社会保险补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等政策,延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下达 9.75 亿元,落实各类就业创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龙岩市入选全国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城市,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1 亿元。下达“ 三支一扶” 计划补助经费 1.49 亿元,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下达 7000 万元,鼓励引导地市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闽就业。支持开展大规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更多技能人才。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试点开展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
三是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省教
育支出 1326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21.6%。逐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2025 年秋季学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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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学前一年公办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民办园适龄儿童给予相应减免。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扩大高中阶段教育学位供给,推进“ 双一流” 建设。建立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相关改革经验被财政部全国推广。持续强化学生资助经费保障,落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提标政策,拨付学生资助资金 20.3 亿元,惠及学生 105 万人次。
四是强化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下达 29.49 亿元,支持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达 8.56 亿元,支持省属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扩容、县域医共体能力提升以及医疗“ 创双高” 项目建设。下达 3.55 亿元,支持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下达 116.65 亿元,落实基本医保待遇。下达 6.01 亿元,支持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开展多形式的医疗救助。厦门市、三明市分别入选中央财政支持公立医院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城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城市,分别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5亿元、2 亿元。
五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下达 94.3 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将低保标准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挂钩,下达 37.43 亿元,支持各地落实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等困难群体兜底保障政策。下达 9.91 亿元,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下达 6.63 亿元,支持养老事业发展。对 3 周岁以下婴幼儿,每孩每年发放育儿补贴 3600 元。下达 31.24 亿元,保障优抚对象、军休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士兵等群体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六是加强平安福建建设。积极保障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经费,重点支持县级以下政法机关标准化建设和业务办案及装备支出,助力更高水平平安福建建设。下达 3.7 亿元,用于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基层应急能力提升等。下达 8150 万元,支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中小学校园周边及内部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完善。下达 1.36 亿元,支持海上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下达 4.03 亿元,支持完善森林防火体系、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统筹 47.89 亿元,并争取中央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 1.71 亿元,落实稳粮惠农政策。
4.聚焦协同联动,推进协调融合发展
一是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严格落实“ 四个不摘”,统筹 20.62 亿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支持 462 个村发展新型集体经济,13 万脱贫劳动力实现稳岗就业,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统筹
25.44 亿元,推动创建 40 个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00 个乡村振兴示范村。尤溪县入选全国“ 五好两宜” 和美乡村项目试点县,获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2 亿元。下达 5.73 亿元,推动 5000 余个农村公益设施项目建设。下达 47.41 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和改善水环境。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 5.7 亿元,推动新增 10 个国家级农业产业融合项目建设,其中,大黄鱼、闽南乌龙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获得奖补资金 4 亿元,连城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获得奖补资金 1 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