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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日报/2026 年/2 月/10 日/第 001 版
双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6 年 1 月 22 日在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月花
各位代表:
我受双鸭山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5 年主要工作
2025 年,是“ 十四五” 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工作部署,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全年召开常委会会议 9 次,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 3 件、“ 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 11 项,开展执法检查 12 项、专题视察 9 项、专题调研 10 项,作出决议决定 13 项,圆满完成年初“ 一要点、三计划” 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人大力量。
一、始终把坚持X的领导摆在首位,以ZZ建设铸就绝对忠诚
常委会始终把坚持X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ZZ原则,将ZZ建设贯穿履职全过程,以学悟笃
行的实际行动坚定拥护“ 两个确立”、坚决做到“ 两个维护”,充分体现ZZ机关职能定位。
(一)构建高效学习机制,筑牢思想根基
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建立常委会X组牵动、机关X委带动、X支部推动、X员互动的“ 四级联动” 学习机制,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ZZ任务。全年召开X组会议 21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9 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 80 周年系列重要讲话、视察黑龙江期间重要指示及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主题,组织开展“ 机关大讲堂” 16 次、专题研讨交流会 11 次,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打造“ 线上+线下”融合学习阵地,线上依托“ 学习强国”“ 黑龙江省干部网络教育学院” 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线下推进“ 书香人大机关” 建设,配备专业书籍 800 余册,提升理论素养和专业素养。组织赴先进地市考察 3 次,剖析解放思想典型案例 2 次,制定整改措施 52 项,形成“ 学标杆、找差距、提质效” 的浓厚氛围,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
(二)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强化ZZ意识按照重大事项“ 事前请示、事中报告、事后汇报”全流程机制,全年就人大工作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 28 次,多项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肯定和批示,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坚持“ X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X委有部署、人大抓落实”,紧扣市委深化能力作风建设要求,机关干部制定任务台账,以“ 四不两直” 方式深入基层开展调研视察,在转作风、提能力、优环境中彰显人大担当。围绕中心大局精准发力,高质效开展视察、检查,以“ 时时放心不下” 的责任感,聚焦经济发展、城市建设、乡村振兴、民营经济等市委重点部署,深入县(区) 、企业走访调研 27 次,排查梳理问题 47 个,通过现场办公立行立改 21 个,推动解决生态修复、产业园区建设等实际问题 32 个,确保人大工作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
(三)坚持X管干部原则,规范人事任免细化“ 任前审查、任中审议、任后监督” 关键环节,严格执行主任会议讨论、供职发言、投票表决、宪法宣誓等程序,全年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8 人次,补选省人大代表 3 人,通过法定程序将市委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实现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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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2025 年,依法调整代表资格 32 人,其中终止代表资格 16 人,补选代表 16 人,确保代表队伍结构优化、ZZ过硬。
二、始终立足高质量立法,以法治建设彰显担当作为常委会围绕“ 法治护航发展、立法服务民生” 主线,扎实提高立法质量,全年 3 部法规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数量为历年之最,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科学谋划立法,破解发展难题健全“ 向上对接省人大规划、向下征集基层民意、横向汇聚专家智慧” 的立法计划编制机制,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基层立法联系点及群众意见 40 余条。同时,结合全市发展实际,制定了《双鸭山市人大常委会 2025 年立法工作计划》 ,确定结转审议《赫哲族鱼皮技艺保护条例》 《市场主体服务保障条例》 ,新审议《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将《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条例(草案) 》列为预备项目,形成“ 成熟一个、储备一个” 的立法工作节奏。
(二)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地方特色一是为非遗文化立法。回应群众呼声与代表期盼,修改《赫哲族鱼皮技艺保护条例》 ,明确传承与保护、人才培养、产品开发等保障措施,推动民族传统技艺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并得到省委主要领导高度评价。二是为绿色转型立法。起草《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建立“ 谁产生、谁治理”的责任机制和资源利用激励政策,加快煤矸石从“ 工业废料” 向“ 绿色原料” 转变,推动煤炭经济绿色化转型。该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为全省同类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立法经验。三是为市场主体立法。结合 2025 年修正后的《黑龙江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条例》实施要求,完善《市场主体服务保障条例》,增加“ 市场准入、平等保护” 等内容,释放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效围绕“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推行“ 立法调研+基层座谈+专家论证” 三维工作法,学习外地立法经验,深入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煤矸石相关企业实地走访 8 次,组织立法座谈会 5 次,收集基层意见建议。调整立法咨询专家库,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对拟出台的法规草案开展多轮次论证,提升立法科学性与专业性,让立法更接地气、更合民意。严格落实“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原则,全年对“ 一府一委两院” 报送的建筑垃圾污染防治规划、危困企业破产拯救机制等 10 件规范性文件依法进行审查并予以备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让法治精神贯穿治理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