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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委政法委书记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聚焦“开展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学习教育、学习贯彻X的创新理论、加强X性锤炼、联系服务群众、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作风树新风”等六个方面,结合巡察反馈意见和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学习教育情况方面
自2025年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虽然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参加各项学习活动,但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仍有差距。
一是学习教育的“温差”依然存在。对中央BXGD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学习,有时满足于会议传达、文件阅批,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在组织开展政法委机关的学习教育时,对于如何将规定精神与政法系统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特点深度结合,缺乏更具针对性的细化和解读。例如,在强调规范公务接待的同时,对基层法庭、派出所等一线单位可能存在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如“车轮上的腐败”新变种、电子红包等,缺乏穿透式的分析和预警性教育,导致学习教育有时停留在“听过算过”,未能真正触及灵魂、入脑入心。
二是纠治“四风”的韧劲有所松懈。对一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警惕性不够高。2025年,在推进全县“雪亮工程”升级改造项目中,我过于注重工程进度和开工仪式的规模,对后期运行维护、数据共享等实际效用的跟踪问效不够紧,存在一定的“重部署、轻实效”倾向。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方面,虽然精减了文件会议,但有时又过于依赖AAA工作群布置任务、报送材料,导致基层干警的精力被“指尖上的事务”牵扯,无形中滋生了新的形式主义。
三是自我革命的标杆树得不牢。在执行中央BXGD精神上,虽然能守住底线,但在高标准的自我要求上有所放松。比如,在公务活动中,偶尔会有“随大流”思想,对一些超标准、超范围的接待或陪同虽然未参与,但制止和抵制的态度不够坚决、不够硬气。在年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上,虽然做到了如实填报,但在一些细节的审核把关上还不够严谨细致,存在“大概差不多”的侥幸心理,没有真正做到时刻用最高标准来检视自己。
(二)在学习贯彻X的创新理论方面
始终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ZZ任务,但在深化、内化、转化上还有差距。
一是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存在“碎片化”倾向。日常学习中,对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能够做到及时学习,但往往停留在“快餐式”阅读,满足于记住几个新名词、新提法,缺乏系统性的研读和思考。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性贡献,特别是其蕴含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理解得不够透彻。例如,在学习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时,对于如何运用其中关于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论述来指导我县复杂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思考得不够深入,导致理论学习与政法实践之间存在“两张皮”现象。
二是学用结合的效度不够,存在“转化难”问题。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还不够多。面对我县新业态快速发展带来的社会治理新挑战(如网约房管理、外卖骑手交通违法等),习惯于沿用传统思维和路径依赖,未能及时从X的创新理论中寻找破解难题的“金钥匙”。在牵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时,虽然出台了相关文件,但在如何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上,创新举措不多,理论学习的成效未能充分体现为服务大局的实际能力。
三是领学促学的力度不够,存在“责任虚”现象。作为政法委书记,在带领全县政法系统学思践悟上发挥表率作用不足。组织ZZ轮训时,有时满足于请专家来讲、让大家去听,自己亲自辅导、带头研讨的次数不多。对各政法单位X委(X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情况,监督指导不够有力,导致一些基层单位的学习存在“灯下黑”,学习质量参差不齐,未能有效形成全县政法系统理论大学习、思想大武装的浓厚氛围。
(三)在加强X性锤炼方面
始终坚持把X性锻炼作为终身课题,但在严肃X内ZZ生活、筑牢思想防线上仍需持续用力。
一是X性分析的“辣味”不足。在参加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时,虽然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但有时自我批评时谈工作问题多、谈思想根源少,谈共性问题多、谈个性问题少,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批评同志时,有时顾虑人情面子,怕伤和气、怕影响团结,用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未能真正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