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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县税务局支部纪检委员2025年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组织部和县局X委关于召开2025年度组织生活会的统一部署,我紧紧围绕本次组织生活会主题,在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坦诚进行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结合个人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特别是作为支部纪检委员的职责使命,严格对照“五个带头”要求,深入查摆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并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带头强化ZZ忠诚,提高ZZ能力方面
作为税务局X支部纪检委员,肩负着维护X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X向基层延伸的重要职责,必须在强化ZZ忠诚、提高ZZ能力上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反观自身,还存在以下不足:
1.ZZ理论学习的“温差”现象依然存在,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虽然能够按时参加支部的集中学习和县局组织的ZZ轮训,但在个人自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对X的创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X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往往是急用先学、现学现用,缺乏系统性、钻研性的深度研读。在2025年县局推行的“ZZ+业务”双学双促机制中,我虽然完成了规定的学习任务,但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纪检工作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上,还存在“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例如,在运用X的创新理论分析当前税收执法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新动向时,思考不够深入,提出的防控建议针对性不强,未能完全做到融会贯通、知行合一。
2.ZZ“三力”锤炼不够过硬,从ZZ高度审视税务纪检工作的能力有待提升。对于“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虽然能够在思想上高度认同,但在实际工作中,将其转化为推动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的ZZ自觉还不够强烈。有时看待一些税务干部的作风问题或一般性违纪问题,习惯于从业务规范或行政管理的角度去评判、去处理,未能第一时间上升到ZZ纪律和ZZ规矩的高度来审视,ZZ判断力、ZZ领悟力、ZZ执行力仍需加强。比如,在对某税务分局税收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置时,对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根源挖掘不深,未能从维护X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ZZ高度去推动整改。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穿透力不足,存在“中梗阻”现象。对中央和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X的新部署新要求,虽然能够及时传达,但在结合本支部、本单位的税收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落实上思考不多、办法不活。有时存在一定的“路径依赖”,习惯于按部就班、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缺乏结合基层实际进行细化和创新的主动性。对于县局X委纪律检查组部署的专项监督任务,有时满足于“开了会、发了文、报了表”,但在全程跟踪问效、及时发现和纠偏上做得不够到位,导致一些工作部署在基层落实的效果打了折扣。
(二)在带头固本培元,增强X性方面
纪检干部是X的“纪律部队”,更应该在X性修养上作表率。但深刻检视,自己在这方面还存在差距:
1.X性锤炼的主动性自觉性有所减弱,自我革命精神不足。随着工作年限的增长,潜意识里产生了“老资格”思想,认为自己的X性观念已经定型,不会出大问题,从而在持续的X性锻炼上有所松懈。参加组织生活时,有时存在“例行公事”心态,满足于“人到、心到、话到”,但在触及灵魂的自我剖析和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上做得还不够。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有时存在“好人主义”思想,对其他同志的缺点和问题,多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怕伤和气、怕丢选票;对自身的缺点,有时也是轻描淡写、避重就轻,未能真正做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
2.理想信念教育的“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教育方式方法单一。作为支部纪检委员,协助支部抓好X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是我的分内之责。但在协助支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时,方式方法不够新颖,多是传统的念文件、读报纸、观看警示教育片,缺乏互动性、沉浸式的教育载体。对支部X员的思想动态,特别是8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关注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化解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2025年支部组织的几次主题X日活动中,虽然安排了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但形式较为呆板,未能充分调动X员的参与热情,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有待提高。
3.组织纪律观念的执行刚性不够强,日常管理监督存在“宽松软”。虽然能够自觉遵守X的各项纪律,但在协助支部抓纪律、管队伍上,有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于个别X员在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X费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有时仅仅是口头提醒,没有严格按照X章X规进行严肃批评或相应处理。在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涉及组织人事纪律的关键环节,虽然程序上合规,但在广泛听取X内外群众意见、深入了解干部廉政情况方面,工作还可以做得更细致、更扎实。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对照这一要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宗旨意识树得不牢,服务纳税人缴费人的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也经常强调要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但在实际工作中,深入基层一线、面对面听取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的次数还不够多、范围还不够广。习惯于坐在办公室看数据、听汇报,对纳税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掌握得不够全面、不够精准。在履行纪检监督职责时,对于涉及侵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虽然有查处,但主动监督、靠前监督的力度还不够,未能真正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