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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长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带案例分析)
按照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通知要求,本人紧扣会议主题,在深入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围绕“五个带头”,认真检视查摆,深刻剖析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现将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查摆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剖析
(一)在带头强化ZZ忠诚、提高ZZ能力方面。
一是理论武装学用转化有梗阻。具体表现: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满足于完成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规定动作”,缺乏深钻细研、融会贯通的韧劲。例如,在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过程中,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关于法治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行前瞻性谋划不够,政策转化效率有待提升。
二是ZZ判断的敏锐性有待加强。具体表现:有时对司法行政工作ZZ属性的认识还不够深刻,从ZZ高度观察、分析和处理司法行政业务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尚有不足。例如,对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中可能蕴含的ZZ风险、社会风险,预见性、敏锐性还不够强,对可能存在的ZZ风险隐患,未能时时从ZZ的高度来审视和推动工作。
三是政策执行“协同贯通”的力度还需加强。具体表现: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创造性抓落实的力度不够,有时存在“等上级、看上级”的想法。例如,在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地化实践、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中,有时未能紧密结合全市工作实际进行精细化设计,思考谋划的前瞻性、系统性还不够强。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X性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浮于表面,精神补钙不及时。具体表现:理论学习的系统性、持续性不足,对X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存在碎片化现象,缺乏“挤”和“钻”的精神,未能做到常学常新、融会贯通,学习的深度、广度、精度还有欠缺。例如,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多以集中学习和领学为主,后续个人深度自学的质量不高,对理论体系的整体把握和内在逻辑关系的理解不够深入、系统。
二是X性锤炼有所松懈,“熔炉”作用发挥不充分。具体表现:随着司法行政工作的日益繁重,有时不自觉地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持续改造,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了具体业务工作中去,静下心来锤炼X性的时间和深度不够。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X员等制度上,有时以工作忙、事务多为由,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未能真正将其视为锤炼X性、净化思想的重要途径。例如,在参加“三会一课”时,偶以工作繁忙为由简化流程,与支部普通X员主动交流思想、检视问题不够,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三)在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一是“敬畏人民”的公仆意识有所淡化。具体表现:在谋划工作时,有时过度注重上级考核指标和任务完成情况,在决策和工作中,听取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意见的广度和深度不够,对群众的一些需求了解不深。践行“四下基层”制度不够到位,主动深入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不够。例如,在制定某些普法宣传方案时,更多考虑“我们想讲什么”,而对“群众需要什么、喜欢什么形式”调研不深,导致部分普法活动吸引力、感染力不强,效果打折扣。又如,在为群众办实事过程中,解决的事项多来自部门上报或基层反映,自己主动深入基层一线发现并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不多,主动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强。
二是“敬畏组织”的规矩意识有待提升。具体表现:在推动工作落实过程中,有时过于强调效率和速度,对严格执行组织程序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一些程序性要求执行不够到位,执行标准把握不够精准。例如,在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公证办理、行政复议、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中,有时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