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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报/2025 年/11 月/5 日/第 002 版要闻
做强交通产业
畅通经济循环
本报记者 廖睿聪 整理
交通运输是国民经济中基础性、先导性、战略性产业和重要的服务性行业。近年来,浙江、广东、 山东等地围绕促进交通运输产业发展这一课题深入探索,形成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实践成果,入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典型案例。今日本版展示综合交通首台(套)模式、跨境电商嵌入式监管以及交通项目投融资模式的创新经验。——编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创新交通首台(套)装备全链条工作体系[实践效果]
34 项交通首台(套)装备工程化攻关项目入库立项,已完成验收 22 项。成功认定常温反应型沥
青混合料生产设备等 4 套交通首台(套)装备。推动轮式凿岩掘进钻车等多项交通首台(套)装备在
638 国道改建、杭甬高速公路复线等省内工程项目中应用,并实现省内外市场推广。
近日,浙江省首制纯甲醇电动智能船“ 舜通集 601” 轮在浙东运河上虞段顺利下水。值得一提的是,这艘船舶首次融合了甲醇发动机技术,形成了 “ 甲醇燃烧发电+电池储能” 的增程式组合模式。“ 甲醇机拿到了中国船级社的首张证书。 现在没有实船营运的单一甲醇燃料的机型,这艘船是一个首台(套)产品。” 浙江省船舶行业协会秘书长陈立新介绍。
陈立新口中的首台(套)产品指的是实现重大技术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尚未取得市场业绩的装备产品。然而,这样的产品往往面临着市场化困难、用户接受难度高等难题。对此,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共同发力,构建交通首台(套)全链条工作体系,形成交通装备技术从研发制造到场景应用的良性闭环,推动首台(套)装备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
浙江高度重视首台(套)产品开发应用工作,早在 2007 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台(套)装备认定,此后不断完善认定激励、风险补偿、政府首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措施。浙江省交通运输厅积极响应号召,创新“ 交通+经信” 联动推进机制,联合其他单位出台《关于落实省委“ 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部署联动推进综合交通产业创新发展的工作方案》等,围绕首台(套)装备研发应用全过程,对各相关主体给予全方位政策支持,并从信用评价、保险补偿等方面细化支持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