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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信报/2025 年/11 月/10 日/第 007 版学术
论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
郑州商品交易所 赵峻镭
本文围绕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从政策背景、协同基础、推进路径三个维度展开阐述。 2003 年 《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奠定早期基础,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的强调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X的二十大报告等,均对二者在“ 大监督” 格局中贯通融合提出要求。协同基础体现在三方面:一是贯彻全面从严治X、应对隐蔽贪腐的需要;二是二者虽监督侧重不同,但目标趋同,均为发现解决问题、推动政策落实等;三是协同可实现资源优化与专业互补,提升监督效能。推进路径涵盖管理统筹、工作机制、深入融合、协同支撑多个层面,主要从强化联系、搭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与结果共用等多方面,推动二者协同落地。
一、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推进的政策背景
2003 年 8 月,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审计署联合出台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在查处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 ,为审计与纪检深度协同提供了依据与保障,同时也开启了审计与纪检贯通融合、高效协同的新篇章。
进入新时代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 X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X是领导一切的”“ 中国共产X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2021年 1 月,中国共产X第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指出,要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2021 年 6 月,中央审计委员会、审计署印发《“ 十四五” 国家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要推动把审计监督与X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X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X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以X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3 年 1 月,中国共产X第二十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强调,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应当持续加强与审计机关协同配合,用好审计监督成果。这些政策和要求的提出,都进一步夯实了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在构建“ 大监督” 格局中贯通协同的重要基础。
二、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的基础
全面贯彻落实X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向前发展,客观上需要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格局,而诸多监督手段中,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在保障社会、组织的科学发展、高效运转、健康运行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实践中,推进纪检监督与审计监督的协同推进、发挥合力有以下几方面基础。
(一)贯彻全面从严治X的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3 年 5 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要“ 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坚决查处ZZ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查处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 蝇贪蚁腐’ ”。随着X和国家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贪腐行为、不正之风更加隐蔽,需要充分汇聚各类监督的专业力量,强化监督合力,构建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X向纵深发展。
(二)监督目标趋同性的客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