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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报/2025 年/11 月/24 日/第 A02 版要闻
青岛税务:耕耘税收普法“ 责任田”
全市建成 11 个普法基地、200 余处普法场所
本报记者 冯国滨 通讯员 孙晋
今年是全民普法 40 周年,也是“ 八五” 普法收官之年。11 月 1 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的法治宣传教育事业全面迈入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新纪元。
税收普法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深入落实法治宣传教育
法,抓实做优税收普法工作,全力构建税收普法新格局。
定机制,积极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
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国家机关应当按照“ 谁执法谁普法” 的精神,实行普法责任制。
“ 谁执法谁普法写入法律,意味着税收普法不仅是工作责任,更是法律责任。” 青岛市税务局X委书记、局长郑钢表示。
着眼于税收普法,青岛市税务局全面构建起“ 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阵地多元、部门协同”的税收普法工作新体系,建立健全X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X委书记讲法治课制度,推动将税收普法工作纳入“ 八五” 普法总体规划;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X内法规和法律法
规清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年终述法制度,持续提升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