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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观察报/2025 年/11 月/10 日/第 002 版经济
专访杨志勇:
积极财政要综合考虑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本报记者 杜涛 宋笛
“ 我国财政政策有实施扩张的空间,但要谨慎使用。财政支出的每一笔钱都是真金白银,若支出需求大且仍要推进‘ 减税降费’ ,可能会导致财政资金不足而依赖借债。因此,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需要综合考虑财政的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 11 月 4 日,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在接受经济观察报专访时表示。
10 月 28 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下称 《建议》 )
正式发布,其中明确提出,发挥“ 积极财政政策作用,增强财政可持续性”。
杨志勇说,在宏观经济治理视角下,《建议》突出了积极财政政策和财政可持续性。这是“ 十五五” 时期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的内在要求。
《建议》还明确了税制改革的关键方向:完善地方税、直接税体系,健全经营所得、资本所得、财产所得税收政策,规范税收优惠政策,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杨志勇说,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需要从公平税负中找增量,让有能力的纳税人缴纳与其能力相称的税额;需要在新税源中找到税收增量;需要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相应的税式支出;需要适应新情况,加快税制建设步伐,并做好相应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要以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为目标,谨慎使用财政政策空间,避免因过度减税降费导致财政压力过大而依赖借债。
杨志勇说:“ 随着新动能出现,新经济逐渐成长为新税源,但如果税制建设长期滞后,那么新税源就无法有效转化为税收收入。同时,旧动能所支持的传统经济税源本来就在萎缩,常规税收收入提供的能力已经在下降,如果没有相应的税制建设,未来税收收入的筹集就会面对较大的挑战。”
《建议》还提及“ 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深化零基预算改革”“ 加强财会监督”“ 增强地方自主财力”“ 编制全口径政府投资计划” 等政策方向。杨志勇认为,在此次财政相关改革内容中,“ 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这一表述不仅包含一般意义上的管理,具有统领作用,更有改革的内涵。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作为其中一部分,目前全国各地及包括财政部在内的 16 个中央部门已开展试点。上述改革方向虽与X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时期表述有所不同,但改革逻辑一以贯之。
|访谈|
经济观察报:此次《建议》提出“ 保持合理宏观税负水平” ,与此前政策表述中的“ 稳定宏观税负” 有何区别?
杨志勇:“ 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 与过去“ 稳定宏观税负” 既有区别,也有联系。
宏观税负是否合理,并非简单指向税负水平的提升或下降,而是要与财政职能和国家治理需要相关联。从数据来看,2017 至 2024 年,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2017 年,中国开启大规模减税降费,当年的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降至 20.36%,这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需要。 此后,宏观税负水平持续下降,2024 年财政收入占 GDP 的比重降至 16.29%,税收收入占 GDP 之比更是降至 12.97%。
税负水平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政府职能范围等多种因素影响。若政府在民生保障等方面支出需求大,而现有收入不足以支撑,那么提高宏观税负就有其必要性,这是从“ 需要视角” 的考量;从“ 供给视角” 来看,税负水平还需要兼顾纳税人的承受能力。最终选择要平衡“ 需要” 与“ 可能” ,因此合理宏观税负是一个中性概念,需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支出需求来确定。
保持合理的宏观税负水平,需要从四方面发力:一是公平税负中找增量,让纳税能力与税额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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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在新税源中挖掘税收增量;三是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减少税式支出;四是需要适应新情况,加快税制建设步伐,并做好相应的税收征管工作。同时,要以提高财政可持续性和健康发展为目标,谨慎使用财政政策空间,避免因过度减税降费导致财政压力过大而过度借债。
经济观察报:《建议》提出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应如何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