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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2025 年/10 月/10 日/第 001 版
以庭审为中心
练功夫在庭外
——鞍山法院推行庭审优质化工作机制纪实
本报记者 黄艳辉 本报通讯员 黄绘如
5 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正式印发通知,在鞍山两级法院先行先试经验基础上,确定全省
8 家中院及 10 家基层法院作为试点,推广庭审优质化工作机制经验。
什么是庭审优质化?在方便群众诉讼、实质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带来哪些变化?对法官的能力
素质提出怎样的要求?为何值得推广借鉴?
带着这些问题,近日,记者来到了鞍山法院,深入探访“ 优质化” 庭审的“ 庭” 上技巧和“ 庭”外功夫。
理念先行,“ 小切口” 破解群众解纷难题
“ 旁边施工把排水沟填上了,又赶上连降暴雨。” 村民王强(化名)回忆起去年这时候,抬手一指,告诉记者,“ 这一片都淹了,1400 多亩玉米都泡在水里。”
仲秋时节,海城市腾鳌镇东甘村,玉米丰收在望,农人脸上挂着笑。很难想象,一年前这里受灾严重。村委会多次出面协调赔偿未果,41 户村民和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不得不对簿公堂。一边是百姓生计,一边是民生工程,案子很棘手。
“ 当时双方各执一词,如何引导他们在同一‘ 轨道’ 对话?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发挥了作用。 ” 主审法官陈妍回忆道。她建了一个微信群,指导双方按照示范文本格式对自己的诉求和相应证据进行分条列点、一一对应地阐述。
到现在,王强手机里仍保存着去年打官司时微信群聊天记录,群里能看见先于庭审“ 动起来”的“ 书状”。据他回忆,从立案到开庭前的两个月里,法官引导原、被告在微信群进行了三轮诉答对应的书面质证,每一轮达成一致的观点不再进入下一轮,最终将争议焦点限缩到“ 被告施工作业与原告玉米耕地受损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原告玉米受损的经济损失数额”。
在充分有效的书面沟通基础上,施工单位同意村民提出的鉴定要求。鉴定结论很快出来了:
暴雨和施工修建临时道路引起排水不畅都对耕地受损有影响。
示范文本就像诉讼导航,跟着“ 走” 能省时省力到达目的地。王强告诉记者,通过群里一来一回的书面往来,他能及时看见对方的想法和证据, “ 鉴定结果再一出,不用开庭我心里也对赔偿金额有了预期”。
“ 在这阶段,法庭再适当释明调查结果和法理判例,当事人接受起来水到渠成。” 陈妍介绍,
41 起案件最终全部以双方各退一步、互谅互让的方案促成庭前调解结案。
自 2022 年 9 月推行庭审优质化以来,鞍山法院审判业绩提升明显:截至 9 月底,上诉率已从两年前的 14.31%下降至 11.01%; 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从 55.31%下降至 24.81%; 调解率从 18.9%
逐年提升至 20.94%。
定分不易,止争尤难。庭审优质化何以能实质性化解纠纷?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成员、副院长王长顺介绍,根本在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秉持“ 如我在诉”意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 “ 当事人不是审判活动所支配的客体,而是作为诉讼主体被赋予预测法院所持法律见解的机会,引导其准确表达诉求、提出证据,参与到发现事实真相及适用法律的全过程,这才是让输赢明明白白、心服口服的秘诀。”
改革源于问题驱动。 “ 通过深入调研,我们发现在以往的庭审中,普遍存在当事人诉答意见各说各话,庭审偏离重点,争议焦点得不到集中、充分辩论,导致反复多次开庭。部分法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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