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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治报/2025 年/10 月/14 日/第 006 版天平
杭州富阳法院:以“ 破局者” 之姿,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通讯员 夏逸琳 高佳倩 本报记者 高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破产审判,则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 通过破产审判助力区域‘ 腾笼换鸟’ ,让黄公望笔下的富春山居,重现其诗意底色”“ 成为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全国首个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理论与实务在此深度融合”“ 率先探索破产企业生态环境治理数字化改革,并率先设立破产企业生态环境治理专项援助基金”“ 连续四年‘ 办理破产指标’ 位列杭州地区第一,多个案例获选最高法院、浙江高院典型,审判质效屡获认可” ⋯⋯一家家企业走出困境的背后,一个个扎实的数据、一份份沉甸甸的荣誉,正是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最真实的写照。
执法治之笔: 描摹“ 破局立新” 的破立之道
十年前,富阳法院在富阳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打破思维定式,于 2015 年成立民四庭,专司破产、金融审判,迈出专业化审判第一步。 “ 从最初广纳贤才壮大破产审判队伍,到如今以‘ 1+1+1’ 模式配强 3 个破产审判团队,我们始终前瞻性地培养专业人才、夯实后备力量,不仅院领导直接参与案件审理,更有意识地吸纳民二庭、执行局等不同业务条线的法官参与重大案件的审理。” 富阳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嶙侃介绍。
2019 年,富阳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共同编纂的《破产审判的富阳实践——基于项目化指引的探索》一书,涵盖了法院行为准则、法院与管理人间行为准则、管理人行为指引、债权人权益保障、实务汇总等 6 个一级项目和 39 个二级项目、100 余个三级项目,为管理人在破产事务处理过程中明确了路径。
为扭转社会对破产的刻板认知,富阳法院持续开展“ 阳光护企” 行动,通过组建“ 富法之窗”护企宣讲团、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开设媒体专栏等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企业经营者的破产保护认知,引导其主动运用破产程序实现“ 重生”。
在富阳法院指导下,鼎升机械公司提交预重整申请,主动寻求破产保护。富阳法院高效衔接预重整与正式重整,预重整阶段的债权审核、资产摸排等成果均得以延续,为重整计划顺利通过表决奠定基础。该案从受理重整至批准计划,仅用时 32 天,最终保住 160 余名员工的工作岗位,普通债权的清偿率从破产清算条件下的 2.28%提升至 21.59%。重整之后,鼎升机械公司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今年成功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 小巨人” 企业。
十年来, 富阳法院通过破产程序有序推动 70 家企业重获新生, 423 家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盘活账面资产 118 亿余元,妥善处置房产 227 万余平方米,释放土地资源 9371 亩,为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支撑。
绘山水之卷: 重现“ 富春山居” 的产业焕新
破产资产处置,作为破产程序的核心环节,其成效直接关系到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和经济秩序
的稳定。
2017 年,富阳法院与阿里巴巴深度合作,推动设立全国首个司法拍卖平台破产财产网络拍卖专门通道,正式打通管理人自主挂拍的数字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