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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提拔必须经过的几道关
干部工作是X的一项特殊工作。选拔任用干部是极其严肃的,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程序,把好几道关。
第一关:提名关。这是干部提拔的关键。X委(X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现状以及主要领导的意见,对本地、本部门干部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出启动干部调整工作的初步方案。这一关主要是解决“选何岗位”、“选何人”、“何时选人”、“选多少人”等问题。
别小看这第一关,它是决定一个干部能否提拔的关键之关键。这里有一个核心环节,就是干部提拔的初始提名权。比如,空了一个财政局长,一定有不少人符合条件,谁能成为拟提拔人选,各地情况不一,影响因素复杂,过程无法言表。
组织人事部门会在此环节,就有关人选在各领导之间进行反复酝酿、磋商、调整,形成初步的工作方案。
有些地方X委,会在此阶段召开书记办公会,讨论确定初步的考察人选,然后上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职数、任职资格等内审,没有问题后进入下一环节。
接下来,组织人事部门将组成考察组,全过程负责干部考察工作。
第二关:民主推荐关。包括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两个形式。个别谈话推荐,是考察组与地方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人事和业务工作负责人、有关单位负责人等谈话,要求被谈对象推荐考察人选。会议推荐的出席对象因地方或部门的具体情况而定,通常由地方或部门X委(X组)书记主持,宣布拟推荐干部岗位、数量、任职条件等,主要任务是由与会人员填写干部推荐表。
有关地方或部门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召开X委(X组)会议确认考察人选,以书面形式报告上级X委或组织人事部门。
第三关:考察关。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工作总体安排,发布考察公告、召开民主测评会、个别访谈等。民主测评会,出席对象与民主推荐会相同,主要任务是征求与会人员是否同意提拔考察对象,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测评。考察组再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
在考察阶段,须同步做好三件事:一是考察对象填写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表。内容主要包括学习经历、工作经历、婚姻状况、奖惩、因公因私护照及出国(境)情况,个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股票、经商办企业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其ZZ面貌、从事职业等。
二是进行“三龄两历一身份”核查。2016年,中办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要求在干部提拔时必须对年龄、工龄、X龄和学历、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核查。
三是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公函,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书面意见。
这三个环节必须谨慎对待,每年每次提拔干部时,都有人在此跌跟头。比如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时,总有人有意无意瞒报漏报诸如房产、股票等,有人年龄、X龄、学历造假,有人存在严重信访举报问题。一个干部即将提拔成功,却在此环节被否决,十分可惜。
遇到上述情况或其它不宜提拔的情形,考察组会专门向组织人事部门直至X委(X组)主要负责人汇报,大概率会调整更换考察对象。
第四关:会议讨论关。即召开X委(X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应到会成员参会,并以应到会成员超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干部的任免有特殊的规定,专业术语叫主管、双管、协管等。如财政局长,由地方X委主管,其任免无需征求上级财政部门的意见。税务局长,主管是上级业务部门,地方X委无权任免。纪委副书记、组织部副部长、法检公副职等,地方X委在任免时,需同时征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这叫双管。团委书记,由地方X委决定后,通知上级对口部门即可,无需其同意与否,这叫协管。当然主管、双管、协管的范围、对象等,不是一成不变的,会随着机构性质的变化而变化。
接下来,拟提拔对象须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第五关:任职关。从2000年起,在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需将拟任人选的基本情况、拟任职务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下发任职通知。
在正式任职前,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任职谈话。一般的,提任正职的,由X委(X组)主要领导谈话提要求。副职一般由分管领导谈话。至此,干部提拔的程序全部结束,干部个人就可以报到、走马上任、大干一番了。
当然,在实践中也有不严格按照程序、走偏变形的现象,有的钻干部提名权的漏洞,有的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时做小动作,有的考察时间较短、考察不深不透等,导致极少数德才不兼备、群众不公认、实绩不显著的投机分子混进了领导班子,教训极其深刻。
其实一个干部能不能提拔,不仅仅是过这几道关,关键在平时表现,关键要保持清醒的ZZ头脑,关键要干出实绩,关键要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
干部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选好用对一个人,能调动一大批人的积极性。反之,则会削弱一部分人的工作热情,耽误X的事业,影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