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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采购报/2025 年/7 月/29 日/第 008 版绿周刊
采购助力
生态向优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综述
本报记者 吴敏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的发展理念提出 20 周年。
7 月 18 日,财政部X组书记、部长蓝佛安在《人民日报》发表名为《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加快“ 绿水青山” 向“ 金山银山” 转化》的署名文章,纵深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姜爱华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特点就是“ 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一个“ 共” 字让大家的利益捆绑在一起,可以很好地调动和激发全流域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同时,该机制此前在地方的实践效果良好,有必要在适宜的时机纵深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权责更加清晰
新安江是我国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践探索的典型。
新安江发源于安徽省黄山市,其中 2/3 的河流在安徽境内,下游流入浙江千岛湖、富春江,汇入钱塘江。本世纪初,黄山进入工业化加速发展阶段,大量污染物通过新安江进入千岛湖,流域生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
为破解新安江污染治理难题,2012 年,皖浙达成“ 对赌” 协议:以 3 年为一周期,皖浙每年各出资 1 亿元设立补偿基金,考核跨境断面水质;若达标,浙江的 1 亿元给安徽;若未达标,安徽的 1 亿元给浙江。“ 对赌” 激励成效明显。自 2012 年以来,新安江跨省断面水质连续 12 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每年向千岛湖输送近 70 亿立方米优质水。
姜爱华表示,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过程中,中央财政拿出资金通过引导两地共同参与生态保护,让两地尝到生态保护补偿的“ 甜头” 后,将自觉地维护和巩固这种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当机制运转稳定后,地方既不形成对中央财政资金的依赖,也会主动维持原有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涉及中央与地方,受益地与保护地等多重关系。其中,权责清晰成为
能否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关键。
为划清中央和地方权责,财政部提出,中央统一机制框架下,补偿资金全部来源于地方财政。补偿资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统一核算补偿资金。分别从空间、时间两个维度,依据各省水质变化情况,统一核算各省份出资或受偿金额,并根据政策效果适时调整补偿资金规模。规范资金缴纳划拨程序。中央财政在中央国库设置专门的明细科目,并告知出资省份在规定时限内按明细科目将应缴纳资金缴入中央国库, 再及时将资金划拨至受偿省份。 加强补偿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中央财政将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联合绩效考评组,吸收流域内出资省份参加,组织对补偿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