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中国消费者报/2025 年/7 月/4 日/第 002 版综合
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4 起典型案例
鞠闻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创新,构建“ 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 的服务型执法模式,通过将服务贯穿执法全过程、各环节,做到惩教结合、宽严相济,推动裁量统一、过罚相当,更好实现ZZ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 4起服务型执法典型案例。
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经营充电业务时搭售服务案
基本案情:2024 年 7 月,山东省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后,依法对山东米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充电桩和软件平台,在济南市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经营充电业务,自 2024 年 4 月 3 日起,上线“ 安心充电” 保障服务(针对充电正常开启且充电过程中充电车辆发生自燃、爆炸等意外事件提供补助与保障服务,单次费用 0.09 元,月包费用
1.88 元) ,该项服务是充电时搭售的一项有偿服务。2024 年 4 月 3 日至 6 月 7 日期间,消费者每次支付充电费时,默认另外支付“ 安心充电” 保障服务单次费用 0.09 元,此期间当事人共收取费用 1170572 次,违法经营额合计 105351.48 元。当事人主动与软件平台协商,于 2024 年 6 月 7 日关闭了该项服务的默认开关,改为提供“ 安心充电” 与“ 普通充电” 两种选择,在多个页面增加了用户了解“ 安心充电” 保障服务的入口,详细介绍“ 安心充电” 保障服务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说明。2024 年 8 月 10 日至 8 月 12 日,当事人将 2024 年 4 月 3 日至 6 月 7 日收取的“ 安心充(单次)” 保障服务费用全部退还用户,共计返还账户 151081 个,退款金额共计 105351.48 元。
济南市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将搭售服务作为默认同意选项的行为,违反了《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但是当事人发现问题后主动协调软件平台取消搭售服务,调查期间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提供证据材料,主动退还搭售服务费用,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并进行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