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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日报/2025 年/7 月/9 日/第 010 版X媒云 法治融
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深化“ 工会+检察” 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 工会+检察” 双向赋能 织密劳动者权益防护网
安徽日报报业集团全媒体记者 谢晴雨
劳动者权益保护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石。为深化“ 工会+检察” 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工作机制,6 月 19 日,省总工会、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 4 起“ 工会+检察”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案例涵盖农民工等群体劳动报酬被拖欠、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落实落地、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等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重点领域。
提前介入+听证
化解欠薪纠纷建长效机制
解决农民工欠薪纠纷,不仅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捍卫,更是维系社会公平正义与民生福祉的关键之举。2023 年 2 月,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和李某约定将肥东县长临河镇某项目中瓦工班组的工程发包给李某,李某负责招揽瓦工组成班组。同年 8 月完成该工程后,张某向李某支付工程款 225000 元。此后,在施工中李某拖欠 15 名农民工工资合计 144571 元。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其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 ,责令足额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李某未在指定期限内支付。
2024 年 2 月 23 日,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线索移送该县公安局。同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实地走访工地,全面收集固定李某个人消费情况及支付能力相关证据,锁定欠薪事实。2024 年 5 月 21 日,肥东县公安局以李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移送该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肥东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李某将工程款用于网络打赏及个人消费,属于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但基于其在侦查阶段已全额支付拖欠的 144571元工资,且自愿认罪认罚,无前科劣迹,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随后,肥东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邀请工会、人社部门相关人员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参与,各方一致同意对李某作相对不起诉。2024 年 6 月 26 日,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对李某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肥东县人民检察院、县总工会联合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签署《关于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和衔接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治理欠薪合力;并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案释法,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宣讲法律。
抗诉改判+司法救助
守护特殊工种退休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