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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做法:县四举措推动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保障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维护耕地生态,是关乎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以及民生福祉的大事。为切实推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地落实,我县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力守护好这片珍贵的耕地资源。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耕地保护责任体系
(一)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耕地保护工作有序推进,我县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耕地保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耕地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X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在面对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耕地保护难题时,领导小组能够迅速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商,明确各自职责,制定解决方案,有效避免了部门之间的推诿扯皮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明确各级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将耕地保护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乡镇、村组,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耕地保护责任。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等指标纳入乡镇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政府也与村组签订责任书,将责任进一步细化到具体地块和责任人。同时,明确国土、农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国土部门负责耕地数量和质量的监测监管,农业部门负责指导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业结构调整,水利部门负责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维护,环保部门负责耕地生态环境保护等。
(三)加强监督考核问责。建立健全耕地保护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耕地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离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对耕地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通过严格的监督考核问责,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耕地保护责任意识,确保了耕地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例如,某乡镇因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监管不力、出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被全县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处理,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二、严格用途管制,坚守耕地保护红线
(一)加强规划引领和管控。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将耕地保护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绘制耕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