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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关于“守规矩、负责任、办好事”主题的研讨发言​​
同志们:
今天,围绕“守规矩、负责任、办好事”这一主题,结合近期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的学习内容以及人大工作实际,我谈三点认识和体会。这既是一次学习交流,也是一次自我检视。如有不妥,请各位领导和同志批评指正。
一、守规矩:以“ZZ体检”的自觉筑牢履职根基,让“按制度办事”成为人大工作的鲜明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不以规矩则废,X不以规矩则乱。”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而言,规矩不仅是X内法规、法律法规的“硬约束”,更是坚持X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生命线”。结合人大工作实践,我深切体会到,守规矩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体现在每一次会议组织、每一项监督活动、每一件议案办理中的ZZ担当。
第一,守规矩要体现在“学规明纪”的常态化上。县人大作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运行必须严格遵循《宪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要落实好《中国共产X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X委(X组)落实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规定》等X内法规。去年以来,我们建立“每周一学、每月一研、每季一测”的学习机制,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知识竞赛等形式,系统学习《中国共产X章程》《中国共产X廉洁自律准则》以及省、市关于人大工作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在筹备今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我们专门组织法律专家组对报告中的“监督工作”“代表履职”等章节进行合法性审查,共梳理出3处表述不规范、2处程序衔接不严谨的问题,及时作了修改完善。这种“学规在前、明纪在先”的习惯养成,让机关干部从“要我守规矩”转变为“我要守规矩”,从根本上杜绝了“凭经验办事”“按惯例操作”的随意性。
第二,守规矩要落脚在“依规履职”的规范化上。人大工作的核心是“依法行权”,无论是听取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还是决定重大事项、人事任免,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今年3月,我们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时,专门制定《执法检查工作规程》,明确“前期调研—方案制定—现场检查—座谈交流—报告审议—跟踪问效”6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其中仅“前期调研”就细化为“召开教育部门座谈会、走访城乡10所学校、发放家长问卷500份、查阅近3年教育经费台账”等4项子任务。在审议报告时,我们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必须结合调研数据发言,杜绝“空泛议论”“即兴点评”,最终形成的审议意见中,有7条具体建议被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采纳,推动了城区小学“大班额”化解、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等问题的解决。实践证明,只有把规矩挺在前面,才能确保人大工作不偏向、不越位、不失职。
第三,守规矩要强化在“严以律己”的自觉化上。人大机关是“ZZ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机关干部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人大形象、影响群众信任。去年,我们在机关内部开展“规矩意识”专项教育整顿,重点排查“庸懒散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