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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实举措贯彻程序规定,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上的发言
同志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完善X和国家监督体系,更好发挥ZZ巡视利剑作用,增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实效”。《X组讨论和决定X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的修订发布,为我们在新形势下规范X组讨论和决定X员处分事项,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遵循。下面,我结合工作实际,就如何贯彻落实《规定》,谈几点体会。
一、深刻领会《规定》要义,夯实履职尽责根基
(一)明确责任主体,强化X组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X是各级X组织的职责所在”。《规定》明确X组讨论和决定本单位X员X纪处分事项,这进一步压实了X组全面从严治X主体责任。X组作为本单位的领导核心,对X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负有首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督促各单位X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讨论和决定X员处分事项作为管X治X的重要内容,纳入X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X组在X员处分事项中的决策程序、责任分工,确保X组在X员处分工作中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同时,要加强对X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对那些在X员处分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的X组,要严肃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让X组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X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二)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执纪质效。“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规定》对X员处分事项从立案审查调查到X纪处分决定作出,再到处分决定的宣布和备案等各个环节,都作出了详细而规范的流程规定。这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在具体工作中,派驻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对X组管理的人员中的X员立案审查调查,在立案后及时向被审查调查人所在单位X组主要负责人通报,确保信息对称、工作协同。审查调查结束后,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相应的派出机构移送审理,派出机构要认真审核把关,形成审理报告并正式反馈。派驻机构将X纪处分建议通报驻在单位X组后,X组应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处分决定的作出合法合规、公平公正。规范的工作流程,不仅能够提高执纪工作的效率,更能保证执纪工作的质量,让每一个处分决定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三)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构建X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把X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规定》中多处体现了加强协作配合的要求,如X组、纪委监委派出的纪检监察工委、派驻机构等在X员处分事项中要加强协调沟通,有序顺畅衔接。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不同监督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派驻机构要与派出机构密切沟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积极商请派出机构提前介入审理,充分发挥派出机构的专业优势。同时,派驻机构要与驻在单位X组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X组要支持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责任、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派驻机构也要自觉接受X组的监督,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的工作格局。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