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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作风建设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清单(五个方面20条)
一、履职尽责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深刻,对自身肩负的全面责任理解不充分,缺乏大局意识和担当精神,过于计较个人得失,担心主动作为会带来麻烦和风险。同时,政绩观出现偏差,过于追求短期、表面的政绩,忽视了长远发展和群众的根本利益,未将为人民服务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在部分跨部门合作项目中,面对职责边界模糊的工作,我有时存在担当不足、作为不力的情况,未主动协调沟通,而是等待其他部门先行,导致工作推进迟缓,影响项目整体进度。以某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为例,涉及环保、XX、住建等多部门的交叉工作,我未能积极牵头协调,致使部门间相互推诿,整治工作一度停滞。
3.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时为追求短期工作成效,部分工作存在重表面、轻实质的“面子工程”现象。在推动乡村振兴工作中,将大量资源集中投入到交通便利、易于展示的村庄,进行景观打造,却忽视了偏远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需求,造成资源分配失衡,未能从根本上推动全县乡村振兴工作的均衡发展。
4.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存在“一刀切”的简单做法。例如,在落实安全生产整治政策时,未充分考虑不同行业、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情况,对所有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和要求,致使部分小微企业因难以达标而面临停产整顿,不仅影响企业正常经营,也引发企业主不满,背离了政策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协调发展的初衷。
二、作风建设方面
1.在撰写工作报告和文件时,文风存在空洞冗长的问题,为凑字数、显文采,堆砌大量无关词汇和语句,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组织会议方面,部分会议内容重复,缺乏新意,仅简单传达上级文件精神,未结合本县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和具体部署,导致会议实效低下,加重基层工作负担。
2.在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中,工作浮于表面。例如,在精简文件方面,仅单纯减少文件数量,未从根本上提升文件质量,部分文件仍存在内容空洞、可执行性差的问题。在督查检查方面,沿用以往模式和标准,未充分考虑基层实际困难,致使基层干部为应付督查检查,耗费大量精力准备材料,基层减负成效不明显。
3.在日常工作中,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主动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倾听诉求的次数较少。在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未充分考虑群众感受和实际困难,工作方法简单,甚至存在对群众态度冷漠的情况,严重影响X群干群关系,损害政府形象。如在某拆迁安置项目中,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安置诉求,未及时回应和解决,引发群众不满和上访。
4.督查检查“偷梁换柱”。一些上级部门在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时,为规避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将督查检查活动伪装成评估、调研。在上报工作计划时,将多项督查检查任务整合为一个综合性的“评估”或“调研”项目以获取审批通过。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却将其拆解为多次单独的检查活动,频繁深入基层。某上级部门年初上报了一个名为“基层工作综合评估”的项目,计划对基层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调研。然而,在半年内,该部门以不同业务板块为由,先后多次到同一基层单位开展所谓的“专项调研”,每次调研都要求基层单位提供大量资料和数据,安排人员全程陪同,严重干扰了基层的正常工作秩序。
三、廉洁自律方面
1.对廉洁纪律认识不够深刻,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超范围接待是小问题,不会产生严重后果,未充分意识到这种行为对X风廉政建设的危害。同时,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坚定,面对小恩小惠时,未能坚决抵制,缺乏对廉洁纪律红线的敬畏之心,未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收受礼品的错误性。
2.在一些公务接待活动中,虽未违反接待标准,但存在超范围接待现象。例如,在接待上级考察团时,除安排与考察工作直接相关人员陪同外,还安排了部分与工作无关的部门人员参与接待,造成资源浪费,违反了**BXGD精神中精简接待人员的要求。
3.在参加部分企业举办的商务活动时,未能坚决拒绝企业赠送的价值不高但具有纪念意义的礼品。虽认为礼品价值不大,但这种行为已触碰廉洁纪律红线。如在参加某企业的产品推介会时,接受了企业赠送的定制纪念品。
4.对自身行为约束不够严格,在私人聚会场合,与个别企业老板交往过密。虽未涉及具体利益输送,但易引起他人误解,损害公职人员形象。例如,与某企业老板多次在私人餐厅聚餐,在社交场合频繁互动。
四、公务活动方面
1.在组织部分调研活动时,存在调研主题不明确、目的不清晰的情况,导致调研活动流于形式。例如,在一次关于农村产业发展的调研中,未提前确定具体调研方向和重点问题,调研过程中随意走访,未收集到有价值的信息,无法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有力支撑,浪费了公共资源。
2.在部分公务培训活动中,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脱节。一些培训课程设置不合理,过于侧重理论讲解,缺乏实际操作和案例分析,致使参加培训的干部难以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工作中,培训效果不佳,同时也浪费了培训经费。如参加的一次关于信息化建设的培训,培训内容过于抽象,与本县实际信息化工作需求不匹配。
3.在组织考察活动时,行程安排不合理、随意性大。未充分考虑考察地点与本县实际工作的相关性和可借鉴性,部分考察活动仅为完成任务而开展,未达到预期的学习和交流目的。例如,在组织一次关于城市建设管理的考察中,选择的考察城市与本县规模、发展阶段差异较大,考察内容对本县工作的实际指导意义有限。
4.在安排公务培训时,未充分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和干部业务水平,对培训内容和培训机构筛选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培训评估机制,无法保证培训质量。
五、精简文件会议方面
1.文件形式“翻新变相”。在严格控制文件数量的要求下,部分单位采取了变相手段。表面上,传统红头文件数量明显减少,似乎达到了精简目标,但实际上,大量工作内容通过白头文件、便签、工作通讯、即时通知、任务提醒、意见征集等形式频繁下达。这些“新形式”文件虽不在常规文件统计范围内,却如洪流般涌向基层。例如,某基层单位一周内收到来自多个上级部门的工作通讯、任务提醒多达数十份,内容繁杂且重复,涉及工作的各个方面,致使基层工作人员耗费大量时间在文件的收发、整理和阅读上,真正用于实际工作落实的时间严重缩水。
2.文件内容“空洞冗长”。一些文件在起草过程中,未能准确把握重点,盲目追求篇幅和内容的全面性。文件中充斥着大量套话、空话以及宽泛的理论阐述,而真正能够指导基层实际工作、解决具体问题的内容却少之又少。特别是政策解读类文件,往往只是机械地重复政策原文,未结合基层工作实际,详细说明政策的适用范围、操作步骤以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基层干部阅读此类文件后,对政策的具体执行感到迷茫,导致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效果大打折扣。
3.会议形式“化整为零”。为逃避大规模会议的严格审批和监管,部分地方将原本可以集中召开的综合性会议,拆分成多个小型会议。从表面看,每次会议的规模和参会人数符合规定,但会议总次数和总时长并未减少,甚至有所增加。同时,陪会现象屡禁不止,一些基层干部被迫陷入“会议漩涡”,将大量时间浪费在与自身工作关联不大的会议中。在某地区开展的关于乡村振兴的系列会议中,一周内连续召开了多次小型会议,每次都要求基层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而会议讨论的多为宏观规划和协调事项,基层干部在会议中缺乏发言和决策机会,却不得不全程陪同,严重影响了基层工作的正常开展。
4.活动举办“重形式轻实质”。部分地区热衷于举办各类节庆、论坛、展会活动,活动数量过多过滥。这些活动在策划和组织过程中,过于注重形式上的热闹和场面的宏大,邀请大量明星嘉宾、布置豪华展位,却忽视了活动的实质性内容和实际效果。一些展会结束后,统计数据显示,达成的合作意向寥寥无几,实际签约金额与预期相差甚远,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付诸东流,不仅未能达到促进经济发展、文化交流等预期目标,反而给地方财政和社会资源造成了极大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