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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情况报告(2篇)
学习贯彻《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情况报告
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是我们X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习近平总书记指出:“X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这是我们X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不论我们国家发展到什么水平,不论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地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近日,在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学习教育持续走深走实之际,X中央对《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作了修订,进一步拧紧X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制度螺栓。
各地区各部门要从作风建设关系X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X和国家事业成败的ZZ高度,认真抓好新修订《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以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遏制和根治铺张浪费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
要不断筑牢反浪费的制度堤坝。2013年,为推动中央BXGD精神深入贯彻落实,X中央制定出台《条例》,并推动逐步形成了以《条例》为主干、由各方面专门配套规章制度共同构成的反浪费制度体系,有效遏制了“车轮上的腐败”、“舌尖上的浪费”、“会所里的歪风”等作风突出问题。同时要清醒看到,尽管X中央三令五申,个别X政机关大手大脚、奢侈浪费现象仍然时有发生,一些X员干部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仍然屡禁不止。这次《条例》修订,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与时俱进完善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规定,强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责任落实,通过有针对性的查漏补缺、更新升级,进一步筑牢了反浪费的制度堤坝。
要严格落实带头过紧日子要求。新修订《条例》就加强X政机关经费使用管理,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办法,优化政府投资方向和结构,从严从紧管理X政机关国内差旅活动、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各级X政机关要严格抓好过紧日子各项制度落实,勤俭办一切事业,从严从简、精打细算,强化约束、严控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要切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新修订《条例》突出强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决策失误是最大的浪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发展规划、出台政策措施、决定重大事项都要力戒大手大脚、寅吃卯粮,要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抓改革、促发展、干实事上,确保X中央关于高质量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见效。要坚决纠治各种形式的“政绩冲动症”,对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重大决策失误特别是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严重浪费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要狠刹铺张浪费歪风邪气。新修订《条例》针对强化“四风”纠治特别是深化整治铺张浪费现象,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让制度长牙带刺。要结合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等节约规定,严禁超标准采购或者购置奢华物资设备,严禁超标准公务接待,严禁超标准建设或者豪华装修接待场所和办公用房,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坚决防止在节庆展会论坛、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中互相攀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坚决防治和纠正政务服务中的“面子工程”。
要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新修订《条例》对各级X政机关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出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要推动各级X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深刻领会《条例》精神,树立节约观念、俭朴意识,节约集约使用资金资源,带头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坚决杜绝各种资金资源浪费。要建立健全反浪费监督检查机制,加大监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以优良X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浪费可耻、节约光荣的浓厚氛围。
学习贯彻《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情况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国共产X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X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X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深入贯彻中央BXGD精神,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带头过紧日子,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腾出更多资金用于发展所需、民生所盼;坚持依规依法,遵守X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坚持提质增效,科学统筹财政资源,严格控制经费支出,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使用等情况应当按照规定予以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有关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X委和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X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规依法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各级X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X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禁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防止重大决策失误造成严重浪费,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应当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上走在前、作表率。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八条:X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X政机关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非税收入,必须按照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拖欠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九条:强化预算刚性约束,X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财政资金,严禁向下级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摊派或者转嫁费用。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报批。健全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十条:深化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机关运行成本。
第十一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完善开支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二条: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X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照规定实行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