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复制
更多写作资料+ 微信: 【会员享300g最新资料/每天稳定更新】
东莞日报/2025 年/2 月/19 日/第 A08 版政务公布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规定,制定《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
第二条 本《方案》仅适用于东莞市辖区范围内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许可审查工作,应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使用。
第三条 本《方案》所称即食鲜切果蔬,是指以新鲜的水果、蔬菜为原料,采用预处理、清洗、去皮或不去皮、切分或不切分、消毒、漂洗、去除表面水等处理,密封包装后经冷链贮运销售,可直接入口食用的产品。包括含与其隔离的、预包装沙拉酱等直接入口酱汁的组合包装产品。
第四条 即食鲜切果蔬的申证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为 3101,类别名称为其他食品,
品种明细为:即食鲜切果蔬。
凡符合已有具体许可分类的,应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的具体类别及品种明细
提出申请,审批机关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及具体类别许可审查细则,实施许可审查。
第五条 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即食鲜切果蔬。
超市、餐饮、便利店等自制现售鲜切果蔬加工不纳入本方案许可范围。
与其进行组合包装的预包装酱汁调味食品,不纳入本方案许可范围,需另行单独取得对应的
食品类别的生产许可。
第六条 本《方案》引用的文件、标准应当采用最新版本(包括修改单) 。主要文件及标准见附件 1。
第二章 生产场所
第七条 厂区、厂房和车间、库房要求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4881)中生产场所相关规定。
第八条 企业应当具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车间、原料及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生产场
所的面积和空间应与生产能力相适应。
第九条 生产车间一般包括原辅料外包装清洁间、原辅料消毒间(设施) 、预处理间(如有需要) 、清洗间、切分间、消毒间、漂洗间、内包材消毒间、内包装车间、外包装车间等场所。
辅助场所包括检验室、留样间、化学品仓库等。
第十条 生产车间及辅助场所的设置应当按生产工艺、卫生控制要求有序合理布局。根据生产流程、操作需要和清洁度要求进行分离或分隔,避免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划分为一般作业区、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各区之间应根据生产流程、生产操作需要和清洁度的要求采取有效隔离措施,防止交叉污染。
清洁作业区、 准清洁作业区的对外出入口应装设能自动关闭 (如安装自动感应器或闭门器等)的门和(或)空气幕。
即食鲜切果蔬生产车间及作业区划分见表 1。表 1 企业生产车间及作业区划分
第 1 页 共 6 页
更多写作资料+ 微信: 【会员享300g最新资料/每天稳定更新】
注:本表所列加工间为常规设置场所,企业可根据实际生产情况优化调整,同一清洁度要求
作业区内可设间或区。
第十一条 即食鲜切果蔬生产场所的清洁作业区的设计应参照《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标准》(GB 50457) 要求, 洁净级别应不低于 C 级, 或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 50687),洁净级别不低于 II 级,鼓励企业清洁作业区达到更高洁净级别。
第三章 设备设施
第十二条 生产设备、供排水设施、清洁消毒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个人卫生设施、通风设施、照明设施、温控设施、检验设备设施等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881)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 生产设备和设施根据实际工艺需要配备,一般包括:原料预处理设备、清洗设备(不锈钢水槽、清洗机等)、去皮和切分设备(如切块机、去皮机、切菜机等)、消毒和漂洗设备、去除表面水设备(甩干机、离心机、沥水设备等) 、包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包装机等) 、计量称重设备、金属探测设备等。
各设备的设计产能应相互匹配,其性能与精密度应符合生产要求,便于操作、清洁、维护、
消毒或灭菌。用于监测、控制、记录的设备,应定期校准、维护。
与原料、半成品、成品直接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当使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脱落的
材料制作,并应易于清洁和保养。
不合格、报废设备应搬出生产区,暂停使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
第 2 页 共 6 页
更多写作资料+ 微信: 【会员享300g最新资料/每天稳定更新】
第十四条 供水设施设备应能保证水质、水压、水量及其他要求符合生产需要,其中食品加工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规定。必要时应根据产品的特点进行处理(如去离子法、离子交换法、反渗透法或其他适当的加工方法) ,以确保满足产品质量和工艺的要求。
第十五条 准清洁作业区、清洁作业区应设有单独的更衣室,更衣室应与生产车间相连接。若设立与更衣室相连接的卫生间和淋浴室,应设立在更衣室之外,保持清洁卫生,其设施和布局不得对生产车间造成潜在的污染风险。不同清洁作业区应分别设置人员洗手、消毒、干手等设备设施。准清洁作业区和清洁作业区应相对密闭,避免交叉污染,清洁作业区入口处应设置风淋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