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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2025 年/2 月/22 日/第 003 版要闻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5 年 2 月 19 日在汕头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项天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2024 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X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 1310” 具体部署,市委十二届七、八次全会工作安排,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4 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10 次,审议法规 7 件(已通过 3 件,在审 4 件),听取和审议“ 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 11 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 9 项、专项视察 1 项、执法检查 9 项、专题询问 1次、专题调研 30 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 1 项。
一、强化ZZ机关意识,旗帜鲜明坚持X的全面领导
始终坚持X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ZZ原则,深刻领悟“ 两个确立” 的决定性意义,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 四个自信”、做到“ 两个维护”,确保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一)认真学习贯彻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大ZZ任务,常委会X组第一时间召开扩大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措施;举行理论中心组学习会,X组各位成员结合分管工作,谈认识、讲体会;组织各级X组织、人大代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研讨。常委会领导分别到基层宣讲全会精神,激励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弘扬特区精神,做改革的见证者、参与者、贡献者。
(二)持续深化X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 第一议题” 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论,共召开X组会议 33 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5 次、领导班子读书班 2 次,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ZZ理论水平。
(三)认真落实X的领导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X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 58 次。坚持X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6 人次,确保X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
二、立足改革保障发展,突出务实管用着力良法善治
坚持X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紧紧抓住提高地方立法质
量这个关键,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努力让出台的法规接地气、能落实、真管用。
(一)凝聚法治推动“ 迎头赶上” 共识。坚持立法工作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主动对接全市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改革举措,选准选好立法项目。召开汕头市 2024 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X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大力弘扬特区精神, 调动各单位各部门做好特区立法工作的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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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性、创造性。及时总结我市立法工作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质效, 《汕头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立法实践被省人大列为高质量地方立法典型案例重点推介。将全市立法联系点优化精简为 20 个,全年提出立法意见建议 157 条,采纳 10 条。注重运用高校为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发挥汕头大学法学院作为立法联系点和人大机关作为法学院学生实践基地双向作用,加强地方立法实务与法学研究教学的互动;主动与中山大学法学院、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联系交流,就加强地方立法、潮汕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基层社会治理等领域探索研究合作。
(二)法治助力改革发展。多次召开立法项目推进会、协调会,推动有关方面把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条例,确保立法工作与全市改革发展同向而行、同心发力,以立法激活改革、开放、创新“ 三大动力”。修改《汕头市立法条例》,优化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围绕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开展立法调研,对《汕头市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草案) 》 、 《汕头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草案) 》 、《汕头经济特区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 》 、《汕头经济特区征地管理条例(草案) 》等法规进行审议。修改《汕头经济特区行政复议条例》 ,完善行政复议管辖、受案范围、复议机构职责、复议程序与决定等内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深化区域协同立法。我市与潮州、揭阳签订《关于开展三市协同立法的补充协议》 ,对三市协同立法项目范围及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具体明确了协同立法项目的起草和审议、颁布和实施等协同事项,推动三市区域协同立法走深走实。为巩固和提升练江污染治理成果,积极推动练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主动与上游的揭阳市对接开展协同立法,得到省人大的大力支持与指导,目前该条例已完成二审。
(四)法治持续赋能“ 潮” 文化保护传承。立足继承和发展本地文化,遵循“ 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原则,继华侨房地产权益保护、小公园开埠区保护、潮剧保护传承、潮汕菜特色品牌促进等方面条例出台后,出台《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 ,这是我市又一件以保护优秀传统文化为目标的特色法规。条例建立了潮汕传统民居名录保护制度,挖掘和丰富其中蕴含的文化内涵,支持和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化利用,为我市赓续文脉、彰显魅力再添法治保障力量。
(五)依法规范开展备案审查。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建设,修改《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 ,细化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督促指导,主动审查“ 一府一委两院”、区(县)人大规范性文件 22 件。组织开展涉X中央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重要法律修改、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和专项审查。部署推进镇(街道)人大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确保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推动有力有序。
三、把握重点选准议题,提高监督实效促发展惠民生
紧扣X委中心工作,紧贴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紧抓重点难点问题,突出精准选题、靶向
发力,综合运用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多领域、全链条加强人大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