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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制报(汉)/2024 年/12 月/17 日/第 003 版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
最虔诚的守望者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综述
本报通讯员 韩晓静
“ 风吹百草根,道路千里碧”。当青芽破土而出,嫩叶次第舒展,放眼望去碧浪翻滚的草场翠色欲流⋯ ⋯ 风光如画,就从守护草原上的每一株“ 娜荷芽” 开始。“ 娜荷芽” 蒙古语译为刚发芽的植物,象征着勃勃生机和无限未来。鄂尔多斯“ 娜荷芽” 未检团队则是驻扎在这片草原上最虔诚的守望者⋯⋯五年来,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坚定走好“ 让孩子们成长得更好” 的逐梦之路,守护鄂尔多斯“ 娜荷芽” 健康成长。
突出一个“ 准” 字,围绕“ 高质效” 提升认识,在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积极作为
对于未检检察官来说,办理的是孩子的案件,孩子虽“ 小”,但案件“ 不小”,涉及未成年人的人生轨迹,涉及背后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涉未成年人案件社会关注度高、敏感性强,更要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 压舱石”“ 生命线”。
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突出一个“ 准” 字,用心用情办精办好每一个未检案件。五年来,未检条线从未出现过无罪案件和撤回起诉案件;凡提出抗诉的案件,全部获法院改判;有 1 起案件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1 起性侵未成年人无罪案件,二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 6 年,被最高检作为典型案例在新闻发布会上引用,并获评全国检察机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案例,相关报道被正义网刊载,登上微博热搜,获亿万网友点赞。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过程的政法机关,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从ZZ上着眼、法治上着力,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辩证考量未成年人犯罪普遍性和个案特殊性,充分考虑社会基本伦理和公众普遍感受,准确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注重从“ 治罪” 向“ 治理” 延伸,精准适用未检综合履职职能,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源头性问题,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和被侵害。 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在多年增长后, 今年首次实现双下降, 件数同比下降 33.06%,人数同比下降 21.21%。
紧扣一个“ 实” 字,围绕“ 办好案” 完善机制,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中善作善成何为办好案?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2 年就提出“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
公平正义”。“ 办好案” 就是要在案件实体上、案件程序上、案件效果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将“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