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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治理中的中国作为
应对全球气候挑战,事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关系地球和人类未来,是联合国开展全球治理、推动全球合作的重要议程。中国积极支持联合国气候行动,X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指引下,中国将应对气候变化摆在国家治理突出位置,以最大努力提高应对气候变化力度,以大国担当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积极贡献,实现了从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转变。
积极参与推动联合国气候治理进程
从订立《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到达成《京都议定书》、制定巴厘岛路线图、启动德班平台,中国一直沿着全面落实《公约》和《巴黎协定》的方向持续向前推进。
早期参与、支持联合国气候公约。1992年,里约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上,中国率先批准《公约》,并对《公约》首次正式提出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确立和落实发挥关键作用,这一原则至今仍是国际气候谈判的核心指导原则之一。随后,中国于1998年5月29日签署并于2002年8月30日核准《京都议定书》,再次展现中国积极履行国际义务的决心。
承诺升级,推动实施联合国气候目标。2009年,中国在哥本哈根气候变化大会开幕前提出了2020年在2005年基础上碳排放强度下降40%—45%的减排目标,不仅积极回应了国际社会的期待,展现了中国努力减排的诚意,而且与联合国推动的全球减排议程高度一致,对推动哥本哈根谈判成功发挥了积极作用。
行动落实,积极践行《巴黎协定》。2015年,习近平主席出席气候变化巴黎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达成《巴黎协定》作出历史性贡献。2016年9月,习近平主席亲自交存中国批准《巴黎协定》的法律文书,推动《巴黎协定》快速生效,展示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雄心和决心。2020年9月,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双碳”目标的提出不仅彰显了中国愿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新贡献的明确态度,也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注入强大动力。
以实际行动提升联合国气候治理效能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加入《巴黎协定》以来,克服自身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困难,实施了一系列应对气候变化战略、措施和行动,为推动《巴黎协定》实施作出巨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