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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日报/2024 年/11 月/6 日/第 004 版社会民生
聚焦生育关怀 医保惠民可感可及
——广西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一年来惠及 15 万余人次
本报记者 余秋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 ,从 4 方面提出系列生育支持措施。其中,提出了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指导各地将适宜的分娩镇痛以及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是医保政策推动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2023 年 11 月 1 日以来,广西已将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报销,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生育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实施一年来,有何积极成效?对此,记者进行了探访。
辅助生殖进医保 托起“ 生育希望”
相关数据显示,广西有 27 万至 55 万对夫妇对辅助生殖技术有潜在需求。为帮助不孕不育家庭解决难题,2023 年 11 月 1 日,自治区医保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共济功能作用,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职工医保、 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为 70%、 50%,不设起付标准,相关项目报销费用计入参保人员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即纳入住院的年度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人员符合治疗条件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可享受 2 次医保报销,基本覆盖 2个辅助生殖治疗周期费用,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
自治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实施一年来已有超 15 万人次使用辅助生殖技术项目,未来该政策将持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生育率的提高。截至今年 10 月 31 日,全区开展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门诊结算 15.77 万人次, 医保基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