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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法制报/2024 年/11 月/15 日/第 001 版
书写“绿美宜良”检察答卷
本报记者 张競予 王建萍 唐涵兵 贺伊靖
冬日的宜良,天蓝水绿、风光旖旎。在位于昆明市宜良县国有阳宗海林场小白龙林区的“检察公益林” ,一棵棵绿植傲然挺立,散发着生机与活力;南盘江畔绿意盎然,江水波光潋滟,微风拂过,草木幽香,一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好生态画卷徐徐展开。
近年来,宜良县检察院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构建打击、保护、预防、修复“四位一体”生态检察模式,为宜良守好绿水青山交出一份满意的检察履职答卷。
从“办理”到“办好” 合力守护一湾碧水长流
南盘江纵贯宜良全境,丰沛纯净的水资源和得天独厚的肥沃土地,让有着“花乡水城” “滇中粮仓”美誉的宜良绽放异彩。然而,几年前,检察机关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南盘江部分河段存在侵占河道、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2021 年,在南盘江耿家营段、北古城段出现侵占河道经营的现象,对河道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同时,河道被侵占使用后,土质变得松软,极易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汛期排洪。
发现这一情况后,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现场调查取证,并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全面履行职责。同时,为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到“办复”再到“办好”转变,检察建议发出后,宜良县检察院紧盯检察建议的落实落地,通过与被建议单位联席会商、联合实地督导等,积极配合、帮助被建议单位做好检察建议的“后半篇文章” ,打好跟进监督“组合拳” :
——为消除行政机关履职中的信息壁垒,宜良县检察院强化与河长办、地方政府、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