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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日报/2024 年/5 月/17 日/第 001 版
把X规X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X组书记、院长 王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 纪律是管X治X的‘ 戒尺’ ,也是X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 ZZ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六个方面,聚焦新出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进一步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为X员干部指明行为准则、列出负面清单、明确衡量标尺、划出纪律底线。我们要准确把握“ 六项纪律” 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ZZ引领、思想引导、价值追求,真正搞清楚不能干什么,应当干什么,应该怎么干,自觉用X规X纪校正思想和行动,把X规X纪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廉的操守促进公正司法、能动履职,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严守ZZ纪律,坚定不移把ZZ忠诚落实到实际行动中。ZZ纪律是各级X组织和全体X员在ZZ立场、ZZ方向、ZZ原则、ZZ道路方面必须遵守的规矩,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的《条例》在ZZ纪律部分充实对X不忠诚不老实、私自阅看错误ZZ资料、搞ZZ攀附、结交ZZ骗子等行为的处分规定,并将贯彻X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行为由违反工作纪律调整到违反ZZ纪律,为X员干部的行为指明ZZ方向、树立ZZ标准。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把严守X的ZZ纪律ZZ规矩放在首位,自觉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ZZ品格。要不断增强ZZ意识,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自觉同错误思想言行作斗争,全面提升自身理论、ZZ、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修养,永葆共产X员先进性、纯洁性。要持续锤炼ZZ能力,不断增强“ 从ZZ上看、从法治上办” 的智慧和本领,从ZZ、法律、经济、社会等多元视角分析和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矛盾问题,确保案件办理实现ZZ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要切实履行ZZ责任,聚焦贯彻落实X中央决策部署重要ZZ任务,积极能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以高质量司法审判助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以实际行动拥护“ 两个确立”、做到“ 两个维护”。
严守组织纪律,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执行组织决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X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修订的《条例》着眼于提高X员干部的X性觉悟、组织观念,进一步充实完善X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超出批准范围出国(境) 、搞好人主义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为X员干部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指明了行为准则。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要把X的绝对领导贯彻到司法审判各方面全过程,不断强化X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ZZ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要坚决听X指挥,在思想上ZZ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X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X中央权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切实做到X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X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X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要强化X员意识,时刻把自己置于X组织之下,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X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要对X忠诚老实,对组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函询时如实说明问题,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要严肃组织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坚决做到“ 四个服从”,坚决杜绝和抵制非组织活动。
严守廉洁纪律,以廉洁司法促进严格公正司法。廉洁纪律是X的各级组织和全体X员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ZZ清明的重要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增写“ 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的内容,充实和细化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为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利,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离职后违规从业等行为的处分规定,给全体X员干部划定了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作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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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民法官,在廉洁这个根本问题上,不能有一丝一毫松懈、变通,必须严守廉洁自律底线,自觉抵制庸俗腐败的不正之风,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要不断涵养克己奉公的精神境界,以不公不廉为最大耻辱,以公正廉洁为原则底线,增强廉洁用权、廉洁司法、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要牢固树立公正廉洁的道德操守,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坚守公平正义的生命线,永葆清正廉洁的ZZ本色,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秉公处理。要牢固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