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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日报/2024 年/4 月/1 日/第 002 版要闻
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个坚持” 开创法治化营商环境新局面
本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刘深升 丁依
近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获评全省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成绩突出集体。 过去一年,该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出亮丽答卷: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为全省第一名;在省委政法委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考核中获评一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获市委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评 2023 年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集体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成立专班统筹推进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全市法院重要ZZ任务和“ 一号工程”,统筹立、审、执各领域和各环节,以“ 四个坚持” 为关键抓手,持续推动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服务保障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位推动营商环境专项工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院长为优化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专班化推进工作落实。细化任务清单 47 项,将 40 项考核指标分解到相关庭局,先后 11 次召开专项推进会,逐条逐项抓好指标落实。
能动司法化解矛盾
坚持多元化解纠纷、靠前服务,推进涉企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联、贸促会等 12 个部门对接,针对涉企矛盾多发的重点行业,组建 11 个专业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 、矛盾多发的行业组织,整合、新设诉源治理工作站 102 个,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前端化解。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全年涉企案件诉前调解成功 5034 件、司法确认 585 件,民商事一审收案数同比下降 6.62%,这一做法被省院大力推介。
坚持能动司法、履职担当,全力推动审执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涉企矛盾纠纷化解。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企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