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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法制报/2024 年/4 月/20 日/第 001 版
宝鸡市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用检察力度提升民生“ 温度”
本报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张军锋 薛玲
“ 近两年来,我们共制发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131 件,行政机关均在回复期限内纠正了违法行为、履行了职责。” 4 月 9 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X组书记、检察长田望松说。
近年来,岐山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检察担当保障全县重点工作,不断扩大检察公益诉讼
的影响力,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服务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维护食药安全 保护群众利益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切实保障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该院公益诉讼部门严厉打击违规售卖假冒伪劣药品、过期食品等不法行为,针对部分药店药品来源不符合规定、部分超市销售蔬菜安全指标不达标问题,制发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12 份,开展相关专项监督活动 5 次,督促查处违法行为,落实整改“ 回头看”,有效规范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织密了食品药品安全防护网,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生命健康。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妇女等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针对县域内某文身店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的问题,通过召开公开听证会、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单位对文身店依法进行处理,进一步整治规范文身行业。该院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与县妇联形成协作配合机制,针对妇女就业歧视、女职工特殊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受损等问题,及时移送相关线索,强化监督,助力妇女权益保障工作。
守护生态环境 扩大渭河“ 保护圈”
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守护“ 山水林田” 资源。该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针对部分种植农户未及时回收大量农用残膜、乱堆垃圾,部分企业施工场地大气扬尘污染严重等行为进行及时监督,并通过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该院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先后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狩猎、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 5 件 11 人, 督促当事人恢复林地、 耕地 15.56 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