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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日报/2024 年/4 月/16 日/第 006 版综合
全市检察机关打好安商护企“ 组合拳”
本报记者 谢国英
近日,根据最高检、省人民检察院关于“ 检察护企” 专项活动的部署,市人民检察院迅速行动,结合邯郸实际,制定了邯郸市检察机关《“ 检察护企· 安商在邯”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市、县两级检察院成立了以X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要求,坚持从ZZ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实现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强化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检察权力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深化合作机制
部门协调联动
市人民检察院X组对“ 检察护企” 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在省检察院动员会后立即展开部署,把“ 检察护企” 专项行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以最高检和省检察院的工作方案为引领,立足邯郸工作实际,以开展“ 小专项” 为切入点,着力打造邯郸特色品牌,把开展“ 检察护企· 安商在邯” 专项行动作为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主要抓手,坚持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永年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政法委汇报相关情况,联合永年区工商联签署了《关于开展“ 检察护企” 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工作工作办法》,并成立了企业家之家“ 检察护企” 联络站,进一步深化合作机制,持续推动构建“ 亲”“ 清” 新型政商关系。
峰峰矿区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峰峰矿区分局、峰煤分局制定《关于办理涉企案件联动机制的实施办法》 ,创新制定八条检警联动协作机制,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实现对所有涉企案件提前介入,常态化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工作,依法规范适用财产性强制措施和羁押性措施、加强释法说理和宣传工作,建立涉企案件调研回访机制,一体推进专项活动的全面开展。
突出四个“ 小专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 检察护企· 安商在邯” 专项行动,通过开展“ 利剑护企”“ 清障益企”“ 暖心助企”“ 合规惠企” 等 4 个“ 小专项”,打好安商护企“ 组合拳”,完成“ 六个一” 工作目标,即研究制定一批服务企业创新举措,发现梳理一批涉企案件线索,监督办理一批高质效涉企案件,挖掘培育一批检察护企典型案例,着力解决一批行业治理突出问题,总结推广一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
“ 利剑护企” 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犯罪助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打击侵犯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犯罪,促进公平竞争,通过履职办案助推发展环境优化,让市场更有“ 安全感”。峰峰矿区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挂案清理工作,以数字赋能推动类案监督,作为清理涉民营企业“ 挂案” 的一项有效举措。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系统与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数据碰撞,对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职务侵占罪等涉企高发罪名的案件进行靶向监督,真正做到涉企案件底数清、情况明、响应快、监督准。
“ 清障益企” 专项行动,以强化法律监督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